来源:江西人大、江西政读

  6月2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在南昌召开。会议经表决:

  决定接受吴浩因工作岗位变动辞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请求;

  决定任命张鸿星为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张鸿星同志简历

  张鸿星,男,汉族,1967年8月出生,江西婺源人,1985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大学学历,高级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抚州市委书记。

  历任上饶市政府副秘书长,信州区委副书记、区长兼云碧峰国家森林公园党工委书记,上饶县委书记,上饶市委常委、副市长,南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抚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抚州市委书记等职。

  2021年5月,任江西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抚州市委书记,提名为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人选。

  此外,会议还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

  决定免去:

  王国强的江西省司法厅厅长职务。

  决定任命:

  张强为江西省司法厅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