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推动全市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近日,抚州市纪委市监委通报了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4起损害营商环境典型问题,这4起典型问题是:
南城县行政服务中心社保窗口工作人员黄爱莲履职不力问题。2021年5月,黄爱莲在为南城某医院办理开通网上社保大厅业务时,以信息录入时间长、影响其他办事群众等理由多次推迟办理,致使该医院工作人员一个月内三次到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办理该项业务。2021年6月10日,黄爱莲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临川区信访局举报箱内信访件未及时处理问题。临川区信访局工作不实不细,对2019年4月设立的一个阶段性专用举报箱,在停止使用后,仅清除举报箱上的标识,未拆除该举报箱,也未定期查看并及时取出举报箱内的信访件,致使3件举报件长时间滞留在举报箱内无人处理。2021年6月9日,临川区信访局办公室主任唐建军受到诫勉谈话处理;临川区信访局副局长陈伟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东乡区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股股长刘晓春违规收取企业制作费问题。在2020年度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中,刘晓春违规按300-1200元不等的价格收取61家企业检测报告制作费,共计6万余元,统一交由与其有业务往来的打字店进行制作,并收受了打字店老板送的6条青花瓷香烟(价值6000元)。2021年6月7日,刘晓春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乐安县财政局农业股股长郑方捷验收项目违规收受“油费补偿”问题。2021年1月至2月,郑方捷多次在验收项目时以开私家车为由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油费补偿”共800元。2021年5月21日,郑方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抚州市纪委市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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