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政读

  7月28日下午,江西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具体如下:

  免去:

  陈建平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杜玉东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陈健、程绍新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熊杰、彭海鹏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郑红葛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胡爱菊的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夏波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陶菁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王仁云的江西省人民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任命:

  陈健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

  汤媛媛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熊杰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郑红葛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孙明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胡媛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沈伟、吴玉萍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周辉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王慧军、程绍新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万进福为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胡爱菊为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批准免去:

  熊金文的宜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