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续推进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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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双村镇政府原副主任科员邹木生收受礼金问题。经查,2015年初,邹木生任双村镇副主任科员期间,利用负责昌赣高铁客专的征地和临时性占地补偿工作的职务便利和影响力,违规收受高铁项目工程老板邓某3000元“感谢费”和桐木村委1000元“弥补油费”。此外,邹木生还存在其它违纪问题。2021年5月,邹木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调整退休待遇并收缴违纪款上交县财政。

  02

  尚贤乡原民政所所长刘润生违规列支报销个人餐饮、住宿费用问题。经查,2018年4月至2019年2月期间,尚贤乡民政所原所长刘润生利用其担任的职务便利及影响力,多次违规在乡敬老院账报销由个人支付的餐饮费、住宿费等共计4279.24元。此外,刘润生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8月,刘润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违纪款上交县财政。

  03

  水田乡西田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罗志高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违规列支招待费问题。经查,2014年至2020年,罗志高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通过虚增工程量的方式分别套取村委会资金47734元,用于支付西田村委会招待费等账外开支。此外,罗志高还存在其它违纪违法行为,2021年6月,罗志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违纪款上交县财政。

  来源:清风吉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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