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强警示教育,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4起酒驾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专管员吴华文多次酒驾问题。 2017年9月6日晚,吴华文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交警大队查获,受到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3月5日晚,吴华文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交警大队查获,受到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年、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5月24日晚,吴华文在驾驶证被吊销期间第三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县交警大队查获,经酒精吹气检测,酒精含量为44mg/100ml,属于驾驶证吊销期间再次酒后驾驶,受到行政拘留5日、罚款28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30日,经县监察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吴华文政务撤职,从技术工三级降为技术工四级处分。

  万坊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李新育酒驾问题。 2021年7月10日23时,李新育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王府大街与体育路交叉路口时,被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酒精吹气检测,酒精含量为57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当日,县交警大队对李新育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15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新育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第一中学副校长童金龙酒驾问题。 2021年8月19日20时56分,童金龙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王府大街与盱江南路交叉路口时,被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酒精吹气检测,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当日,县交警大队对童金龙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15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童金龙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县园林管理所副所长危洪浪酒驾问题。 2021年7月18日晚,危洪浪酒后驾驶机动车行驶至山水大道与胜利西路交叉路口时,被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酒精吹气检测,酒精含量为31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当日,县交警大队对危洪浪作出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500元的行政处罚。2021年9月13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危洪浪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问题,再次暴露出在严查酒驾醉驾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党纪国法置若罔闻、心存侥幸、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深刻认识酒驾的严重危害性,时刻紧绷纪律法律之弦,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坚决做到“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

  酒后驾车行为绝不是小事小节,是违反纪律、触犯法律的行为,必然受到纪律处分和法律惩处。节假日期间历来是酒驾醉驾易发多发时期,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特别是“八小时外”的监督,要通过日常提醒、警示教育等方式,督促遵纪守法,筑牢思想防线,真正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从源头遏制酒驾问题发生。(南城县纪委)

  来源:廉洁南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