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是我省高速公路限速标准调整的第一天,也是高速公路全面提速的第一天。当日清晨,江西高速交警开出了首张调整后的超速罚单。

  7月1日7时40分,江西高速交警一支队四大队民警通过测速监控发现,一辆以时速134公里/小时行驶的赣EW1863轿车在沪昆高速676KM处,被电子眼拍摄到超速违法行为。于是民警在南昌南收费站进行超速布控,8时5分,该辆超速轿车被当场查获。

  根据我省最新规定,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50%以下的,要对驾驶员处200元罚款、记3分处罚。交警据此对超速轿车驾驶员进行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