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5日,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洗钱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等罪名,对罗军、罗琪等11名被告人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同日,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分别以涉嫌洗钱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窝藏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等罪名,对易仁杰、易五生、彭军等10名被告人向袁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此前袁州区人民检察院已于2020年9月17日以孙文亮涉嫌洗钱罪、罗嗣亮涉嫌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向袁州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罗军等人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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