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重点新城建设的土地供应量,大南昌都市圈居民互为享受本地户籍人口购房政策,顶尖人才首次购房享全额购房补贴,采取多种土地出让方式进行供地……”近日,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措施》),该政策自2021年4月20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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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九龙湖片区等适当增加土地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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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南昌都市圈居民享受同城购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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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顶尖人才首次购房享全额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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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地施策  实行“限地价”出让机制

  支持新市民合理住房需求。新落户人员不受落户时限要求,即时享受本地户籍居民购房待遇;在昌初始自主创业,依法登记注册成立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以及个体工商户购房不受落户、社保和纳税证明限制;推动长江中游城市住房公积金互认互贷,落实大南昌都市圈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

  改变“限房价、竞地价”单一土地出让方式。“因地施策”,采取多种土地出让方式进行供地。对“限房价”出让的土地,实行“限地价”出让机制;尝试部分住宅用地出让约定中只明确项目首次上市楼盘住宅销售最高限价出让方式,楼盘去化率超过50%的,可申请年度5%以内的价格调整;在我市重点发展区域(高铁东站、经开、临空区、高新区等)视情公开出让不限房价、地价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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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申请年度5%以内的价格调整空间

  进一步完善住宅销售限价定价机制。将项目周边二手住房价格纳入新房定价规则参考指标体系;对“非三限房”项目房价的管控,在符合条件下,可申请年度5%以内的价格调整空间。

  完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对暂时放宽新建商品房住宅预售条件的,其预售资金监管比例由原来的50%、60%,分别调整为20%、30%;由原来需达到项目办理竣工验收合格具备交付使用为止才可申请使用重点监管资金,调整为可根据项目工程建设进度分6个节点申请降低重点资金监管比例的方式使用监管资金。

  来源:南昌市政府官网、大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