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从落户、教育、就业、住房、土地、交通、城市建设等多个方面给出了明确的工作安排。

  而就在一个多月前,江西省《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就已提出,通过优化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全面取消城市落户限制。

  此次国家发改委发布的

  《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有哪些关键词?

  一起来看看!

  落户

  坚持存量优先原则,推动进城就业生活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稳定就业生活的新生代农民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城的人口等重点人群便捷落户。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落实全面取消落户限制政策。

  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的城市确保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分数占主要比例。

  城市落户政策要对租购房者同等对待,允许租房常住人口在公共户口落户。

  推动具备条件的城市群和都市圈内社保缴纳年限和居住年限累计互认。

  教育

  鼓励在人口集中流入城市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位供给,优化事业编制调配、增加教师编制数量。

  支持有条件地区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范围。

  高质量推进补贴性培训,完成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确定的5000万人次目标。

  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的招生规模。

  就业

  促进人才入乡就业创业。

  鼓励各地制定人才加入乡村制度细则,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享有相关权益,探索以投资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吸收人才入乡。

  建立科研人员入乡兼职和离岗创业制度,探索其在涉农企业技术入股、兼职兼薪机制。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

  住房

  着力解决大城市住房突出问题。

  加快培育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有效盘活存量住房资源,有力有序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完善长租房政策,合理调控租金水平。

  以人口流入多、房价高的城市为重点,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着力解决困难群体和农业转移人口、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问题。

  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探索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建设租赁住房,支持将非住宅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土地

  深化改革农村土地制度。

  积极探索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出台稳妥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指导意见。

  推动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地区率先健全宅基地分配、流转、抵押、退出、使用、收益、审批、监管等制度。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采取自营、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农村闲置宅基地和地上房屋。

  城镇建设用地方面,全面推行增量投放与存量盘活利用相挂钩。

  适当扩大住宅用地供应比例,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有序增加蓝绿生态空间。

  探索推行混合产业用地供给、分层开发、立体开发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开发(TOD)等模式。

  严格限制建设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严禁建设“丑陋建筑”。

  城市更新

  在老城区推进以老旧小区、老旧厂区、老旧街区、城中村等“三区一村”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城市更新行动。

  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1年新开工改造5.3万个,有条件的可同步开展建筑节能改造。

  在城市群、都市圈和大城市等经济发展优势地区,探索老旧厂区和大型老旧街区改造。

  因地制宜将一批城中村改造为城市社区或其他空间。

  回顾

  江西是全国首个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省份

  2月23日

  江西正式发布相关实施意见

  全面放开城镇落户条件

  全面取消城市落户限制

  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

  合法稳定就业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

  取消参加社保、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限制

  由此,江西省成为全国首个全面放开落户限制的省份

  2月23日,江西省人民政府网发布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通过优化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

  《实施意见》提出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社会性流动增量提质;畅通流动渠道,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实施多元评价激励,拓展社会性流动空间;强化兜底保障机制,防止社会性流动弱化等方面,提出十八条具体举措,促进社会性流动。

  《实施意见》明确,畅通流动渠道,激发社会性流动活力。通过优化户籍制度和公共服务,促进区域流动;推动用人制度改革,促进单位流动;完善社会保险制度,消除流动障碍。

  在促进区域流动方面,《实施意见》提出,全面放开全省城镇落户条件,全面取消城市落户限制,以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户口迁移的基本条件,取消参加社保、居住年限、就业年限等限制。

  此外,《实施意见》对人口流入后的档案服务管理、社保制度完善均作出详细安排。以医保为例,持有常住地居住证的常住人口可按当地居民标准缴费,且获得同等补助,推进门诊费用异地直接结算,确保人口跨制度、跨地区流动时能够连续参保。

  为何是江西率先放开?

  “近年来江西经济增长速度处于全国第一方阵,但是江西工业园区的招工难、劳动力短缺现象还比较严重,江西是劳动力输出大省之一,放开城镇落户是吸引这支劳动大军回流江西就业的重要举措。”中共江西省委党校江西区域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刘晓青表示。

  江西属于中国中部地区,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在人口总数增长方面,江西省人口总数从2008年的4400万人,到2019年增长至4666万人。近20年来,江西一直属于劳动力输出大省。

  另一方面,在建设新型城镇化的背景下,江西省着眼于推进大南昌都市圈和赣州省域副中心城市等,培育江西省发展的增长极。

  2020年4月,江西省会城市南昌宣布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同年11月,经济总量位列全省第二的赣州市也全面取消落户限制。“南昌和赣州先后放开落户限制,目的就是扩大南昌、赣州城区人口规模、加快建设省会和省域副中心城市进程。”刘晓青表示。

  来源:江西发布、央视新闻、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