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推进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原宜黄县凤冈镇西门路社区主任徐爱琴违反工作纪律和侵吞国家低保资金的问题。 徐爱琴在担任凤冈镇西门路社区主任期间,在低保审核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对低保申请过程中的虚假材料未认真审核,造成国家经济损失167200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国家低保资金31030元。2021年4月,徐爱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原宜黄县凤冈镇西马路社区主任黄菊珍违反群众纪律问题。 2020年3月,洪某代朱某(有劳动能力的残障人员)到西马路社区申领低保。黄菊珍对低保申领政策理解不透,对朱某的低保申请久拖未办,导致洪某多次投诉,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12月,黄菊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宜黄县凤冈镇河东村九组村民吴能斋骗取产业扶贫资金问题。 凤冈镇河东村九组村民、中共党员吴能斋,虚构事实,骗取国家产业扶贫资金4000元。2021年3月,吴能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 上述3起典型案例,在全面从严治党、始终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对中央要求置若罔闻、对纪律规矩缺乏敬畏、与初心使命背道而驰,有的审核把关不严,胡作非为,侵吞国家低保资金;有的履行职责不力,推诿扯皮,漠视党群关系;有的纪法观念不强,弄虚作假,骗取产业扶贫资金,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侵蚀干群关系和党的形象,必须坚决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守住底线,不越红线。
通报强调,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从守初心、担使命的政治高度,下大力气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切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断厚植执政基础。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对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供坚强保障。
来源:宜黄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