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

  宜春市政府新闻办与市统计局召开新闻发布会

  会上公布了宜春市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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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会现场

  普查主要数据公布

  人口总量

  全市常住人口总数为500.77万人(不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居住在省内的港澳台居民以及外籍人员,下同),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下同)的541.96万人相比,减少41.19万人,减少7.60%。常住人口规模减少。

  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159.42万户,家庭户人口为465.49万人;集体户6.71万户,集体户人口为35.28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92人,比2010年的3.61人减少0.69人。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住房条件持续改善、独立居住观念深入等因素导致家庭户规模持续缩小。

  人口地区分布

  全市10个县(市、区)中,常住人口超过100万人的有2个,在30万人至100万人之间的有4个,少于30万人的有4个。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袁州区、万载县、上高县等3个县区人口增加。

  性别构成

  男性人口为258。64万人,占总人口的51.65%;女性人口为242.13万人,占总人口的48.3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82,与2010年的108.81相比下降1.99。人口性别结构持续改善。

  年龄构成

  0—14岁人口为114.74万人,占总人口的22.91%;15—59岁人口为295.71万人,占总人口的59.05%;60岁及以上人口为90.32万人,占总人口的18.04%,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2。64万人,占总人口的12.51%。与2010年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02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7.69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6.67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4.91个百分点。少儿人口比重有所回升,生育政策调整取得了积极成效。同时,人口老龄化程度进一步加深。

  受教育程度人口

  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43.24万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73.17万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4626人上升为8635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1853人上升为14611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82提高至9.51年,文盲率由2.26%下降为1.28%。人口受教育程度持续上升,人口文化素质不断提高。

  城乡人口

  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282.16万人,占总人口的56.35%;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218.61万人,占总人口的43.65%。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89。53万人,乡村人口减少130.72万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20.81个百分点。新型城镇化进程稳步推进,城镇化水平明显提高。

  流动人口

  省内人户分离人口为127.69万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为35.34万人,省内流动人口为92.36万人。全市跨省流入人口9.45万人。与2010年相比,省内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29.94万人,省内流动人口增加54.06万人,跨省流入人口增加4.71万人。省内人户分离趋势更加明显,省内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

  普查数据显示

  10年来

  宜春人口发展变化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人口文化素质不断提升。10年来,全市每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高中文化程度的人数大幅上升,具有初中和小学文化程度的人数明显下降。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由8.82年提高到9.51年,提高了0.69年。与此同时,文盲人口和文盲率明显下降,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6.41万人,比2010年减少5.84万人;文盲率由2.26%下降为1.28%,比全省的1.94%低0.66个百分点。人口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为宜春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了人力资源保障。

  二是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十年来,全市城镇常住人口持续增加,乡村常住人口持续减少,乡村人口不断向城镇地区转移集聚,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35%,比2010年提高20.81个百分点,增幅高出全省平均水平4.43个百分点,与全省的差距由2010年的8.52个百分点缩小到4.09个百分点。这表明,党的十八大以来,宜春加快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了明显成效。

  三是人口性别结构持续改善。全市男性人口为258。64万人,占总人口的51.65%;女性人口为242.13万人,占总人口的48.35%。总人口性别比为106.82,与2010年相比下降1.99个百分点,人口性别比逐步趋于正常水平,性别结构持续改善,对全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四是人口年龄结构呈现“两升一降”态势。受“单独二孩”、“全面二孩”等生育政策调整影响,出生人口出现回升,全市0—14岁人口比重为22.91%,比2010年上升1.02个百分点;老年人口健康状况不断改善,老年人口规模不断扩大,老龄化程度加深,60岁及以上人口比重为18.04%,比2010年上升6.6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比重为59.05%,比2010年下降7.69个百分点,劳动年龄人口有所减少,但总量达到295.71万人,劳动力资源依然丰富。

  五是人口流动更加活跃。10年来,宜春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人口的迁移流动创造了条件,宜春人口流动日趋频繁,“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人户分离现象更加普遍,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全市常住人口中,省内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一个地级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由5.39万人增加至35.34万人,增长555.06%;省内流动人口(不包含省内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由38.29万人增加至92.36万人,增长14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