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通报8起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日前,萍乡市纪委市监委对近期查处的8起营商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具体如下:

  莲花县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刘绍华违规干预插手工程项目、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2007年至2021年,刘绍华利用担任莲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莲花县政协党组书记、主席,莲花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职务便利,干预工程承揽,破坏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以投资入股企业、向管理和服务对象放贷的方式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获利。刘绍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2月,刘绍华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2024年6月,刘绍华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市教育局原二级调研员黄琳违规干预插手采购项目问题。2018年至2019年,黄琳利用担任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便利,帮助特定供货商到多所学校销售厨房设备。黄琳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4年5月,黄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安源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副主任彭新建违规指定供货商问题。2016年至2024年,彭新建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指定其亲属经营或合作的供货商为区机关食堂供货,造成不良影响。2024年5月,彭新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湘东区农业农村局副科级干部邓东萍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问题。2021年至2022年,邓东萍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向多名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影响公正执行公务。2024年6月,邓东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芦溪县芦溪镇新农办干部彭涛违规接受宴请及娱乐活动安排问题。2024年,彭涛违规接受辖区内某企业老板的宴请及娱乐活动安排,相关费用由该企业老板支付。2024年5月,彭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栗县水利局综合股干部肖永淼违规从事营利活动问题。2017年,肖永淼违反规定伙同他人以承揽工程项目、投资入股企业的方式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并获利。肖永淼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3月,肖永淼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降为二级科员)处分。

  莲花县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干部谢松华包庇纵容违法行为问题。2021年,谢松华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盗挖镁质土提供帮助,违规提供打非办巡查信息,并收受“好处费”。2024年5月,谢松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开区彭高镇城管中队原副主任胡侨违规收受礼品及接受宴请问题。2023年,胡侨利用职务便利,对某个体户在公共场所倾倒建筑垃圾问题上给予关照,多次违规收受其所送香烟、接受其安排的宴请。2024年5月,胡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8起典型问题,有的既想当官又想发财,大搞权钱交易、利益交换;有的纪法底线失守,肆意干预插手采购项目;有的以权谋私,违规指定供货商为亲属谋利;有的“亲”“清”不分,违规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借款;有的隐形变异“吃老板”,违规收受礼品及接受宴请、娱乐活动安排;有的无视纪律规定,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有的胆大妄为,包庇纵容违法行为。对这些问题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市委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坚定决心,彰显了市委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来源:廉洁萍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