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江西省参加第33届夏季奥运会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关单位奖励的公示

  在第33届夏季奥运会上,我省体育健儿积极弘扬中华体育精神和奥林匹克精神,在赛场上不畏强手、顽强拼搏,共获得1枚金牌、2枚铜牌,创造了江西运动员境外征战奥运会获奖牌最好成绩,取得了历史性突破,为实现体育强国梦、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了江西力量,为国家及我省赢得了荣誉。根据有关规定,拟对取得优异成绩、作出突出贡献的运动员、教练员和有关单位给予记大功奖励,现将拟奖励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至9月3日。对拟奖励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体育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方式: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联系电话:0791—86386235  

  江西省体育局

  联系电话:0791—86294635、86294375  

  附件:

  拟奖励个人和集体名单

  一、个人记大功

  徐诗晓   江西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划艇运动员

  程玉洁   江西省田径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运动员

  万乐天   江西省田径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运动员

  彭  浩   江西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划艇教练员

  胡  超   江西省田径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游泳教练员

  二、集体记大功

  江西省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江西省田径游泳运动管理中心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江西省体育局

  2024年8月28日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体育局、江西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