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
江西多地发布公积金政策调整的通告
涉及抚州、萍乡、新余、景德镇、鹰潭5市
此前,南昌已发布
《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详见>>缴存基数有调整!南昌公积金最新通知
具体如下↓↓
1。抚州
关于2026年度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统一执行标准的通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第710号令),《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51271-2017),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上级监管部门有关文件规定,经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批准,现将2026年度抚州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通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的上、下限
按规定,我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应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自然年度)月平均工资,最高不应高于抚州市统计局提供的2025年度抚州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最低不低于《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赣府厅字〔2025〕42号)中公布的区域工资标准。
二、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上、下限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应高于12%且不应低于5%。
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可按规定申请降低比例缴存、缓缴住房公积金。
三、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
1。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422元/月(单位和职工合计,下同)
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530.75元×3倍;
月最高缴存基数为22592元(抚州市2025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7530.75元×3倍);
个人月最高缴存额为2711元(月最高缴存基数×12%);
缴存单位按1:1比例进行配套。
2。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赣府厅字〔2025〕42号)公布的区域划分:
市本级、临川区、东临新区、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二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为2090元/月,个人月最低缴存额为105元,单位和个人合计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210元/月。
其他县区为三类区域,最低工资标准为1950元/月,个人月最低缴存额为98元,单位和个人合计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下限196元/月。
以上缴存比例按5%计算,金额四舍五入,精确到元。
3。各缴存单位应严格执行上下限的相关规定,不得超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四、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每年核定一次,其中当年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在年度缴存基数调整时,不再重新核定。
本通告自2026年7月1日起执行,至2027年6月30日止。我市原住房公积金缴存政策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抚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6月30日
2。萍乡
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和住建部《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住建部公告第1739号)等相关规定,现就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01
缴存基数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应以2025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缴存基数不高于本市202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即23260元/月,缴存基数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1950元/月。职工月缴存额应以“元”为单位,“元”以下采取四舍五入。
缴存比例
02
1。新设立的单位,可在5%至12%的缴存比例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2。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申请时需经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表决通过后,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并经批准才能调整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缴存年度内每年可调整一次。
03
缴存限额
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为5582元(含单位、个人部分),下限为196元(含单位、个人部分)。
二、执行时间
基数调整执行的缴存年度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
三、办理方式
公积金中心积极推行“不见面”办理方式,现已实现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线上、线下双渠道办理,进一步方便单位办事,提高业务受理效率。
01
线上办理
单位经办人凭数字证书(密钥)登录公积金中心网上办事大厅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手续。
线下办理
02
单位经办人填写《萍乡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清册》《缴存基数核定表》或《降低缴存比例申请表》纸质及电子版,到公积金中心业务网点办理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调整手续。
四、注意事项
01
调整次数
缴存单位每年度内只能办理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调整后不再变更,同单位职工应在同一业务月度办理。
降低比例
02
申请降低比例的企业,正常缴至年月应至2026年5月后,方可申请。
03
补缴、退缴
在同一个缴存年度内,职工月缴存额应一致,因缴存基数等发生变更的,单位须及时办理补缴或退缴。缴存单位须严格执行缴存基数和比例的上、下限规定,不得通过违规补缴等方式超限额缴存住房公积金。
保留、封存
04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若职工已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城市设立了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的,应保留其中一个账户继续缴存,其他的账户封存,待符合条件后再办理销户提取或通过全国转移接续平台办理账户转移。
05
退休提取
单位已办理申请领取养老金的职工,应在职工可领取养老金的当月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手续,不得再为其继续缴存,并通知职工及时办理退休提取。
萍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29日
3。新余
7月1日起我市住房公积金
月缴存额上下限有调整
各位缴存职工、各缴存单位注意啦!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正式印发《关于调整我市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从2026年7月1日起,全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下限标准正式调整,相关缴存基数新规同步实施。
一、缴存额上下限新标准
月缴存总额上限:6676元/月(包含个人+单位缴纳部分),较2025年上调366元;
月缴存总额下限:392元/月(包含个人+单位缴纳部分),较2025年上调10元。
二、缴存基数与缴存比例
缴存基数:2026公积金缴存基数按照职工2025年月平均工资核定;基数最高不可超过本市202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即27813元。
缴存比例:单位与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必须保持一致,区间为5%—12%,最高比例不得突破12%,最低不得低于5%。
三、执行期限
本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时间为2026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各缴存单位年度内仅可办理一次缴存基数调整,调整后不再变更,同单位职工应在同一月度内办理。各缴存单位须按月足额缴存公积金,严格落实“限高保低”要求,严禁违规补缴、超限额缴存。
END
4。景德镇
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通知




5。鹰潭
关于调整202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和月缴存额上、下限的通知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