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国务院组织召开会议

  部署即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

  “断卡”专项行动

  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全市公安机关迅速响应,主动出击

  强势推进“断卡”专项行动

  日前

  多个犯罪团伙被警方打掉

  一批违法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

  ↓↓↓

  3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2020年10月10日

  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刑警大队

  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嫌疑人王某

  据了解

  王某在明知是给

  境外赌博网站走流水的情况下

  仍将两套银行卡卖给中间人林某

  再由林某卖给张某供犯罪分子使用

  现已查明涉案银行卡关联外省电诈案件8起

  经研判,警方在南康相继抓获林某、张某

  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14男女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为深入贯彻“断卡”行动会议精神

  龙南市公安局反诈专业队精准研判

  抓获提供银行卡、支付宝“跑分”人员14人

  均被采取强制措施

  年纪轻轻,就已经涉嫌犯罪!

  2020年10月16日下午

  兴国县公安局反诈专业队抓获

  贩卖银行卡和支付宝账号的犯罪嫌疑人

  钟某(2000年出生)

  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断卡,就是跨省抓捕,也绝不放过

  2020年10月12日

  经过一天一夜紧张工作

  定南县反诈中心赴广东新兴县

  抓获两名买卖银行卡的犯罪嫌疑人

  为‘断卡行动’增添战果!

  为了一点蝇头小利,他进去了!

  2020年10月14日

  安远县公安局反诈专业通过研判

  抓获使用身份证开卡(手机卡、银行卡)

  并出售给他人的犯罪嫌疑人张某

  经查,张某共出售银行卡6张,电话卡数张和支付宝账户

  案件正在进行一步深挖调查中

  打击整治非法贩卖银行卡

  赣州警方已经提前部署、主动出击

  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贩卖银行卡专项行动

  纵深推进“秋风行动”、“云电行动”

  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

  2020年9月20日

  石城县公安局抓获4名

  正在商谈出租、收购银行卡人员

  4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收买信用卡信息罪

  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断卡”一词似乎很陌生

  其实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甚至可能你身边就有“卖卡人员”

  “断卡”指的是哪些卡?

  “断卡”行动中的“卡”是指广义上的两卡,包括手机卡和银行卡。

  手机卡:包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和物联网卡。

  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公账户、结算卡,以及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电话卡、银行卡的管理失控

  已成为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

  大量“实名不实人”的银行卡、电话卡

  被骗子购买后实施诈骗

  给警方的追查和打击也带来巨大困难

  特别是很多不明真相的大学生、村民

  在被开卡中介忽悠后

  不惜牺牲自己的信用办理电话卡、银行卡贩卖

  最后被法律惩处或者信用惩戒

  “断卡”行动打击的是谁?

  “两卡”买卖链条上的所有人

  1

  开卡团伙

  自行或者经组织前往银行、营业厅或者通过信息化手段开办银行卡、电话卡的人员(即“卡农”),以及金融机构、运营商内部利用管理漏洞大批量开设电话卡、银行卡或者为开设提供便利的“内鬼”。

  2

  带队团伙

  诱骗或者组织他人开办电话卡、银行卡的团伙,这类团伙经常以“扫村”、“扫校”方式忽悠村民、大学生办卡,性质十分恶劣。

  3

  收卡团伙

  主要是接收带队团伙手机卡、电话卡的团伙,这些人又称“卡头”。有些物流公司、公司的员工也参与收卡。

  4

  贩卡团伙

  主要是接收全国各地收卡团伙办理的电话卡、银行卡,层层贩卖赚取差价的人员。

  断卡行动开始每个人要做什么?

  一、按照现在的规定,一张卡涉案,名下所有卡或者业务都可能被暂停,将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影响。请身份证有遗失经历、前期电话卡或者银行卡有异常情况的人,一定要抽空去查询名下是否有不知情的电话卡或者银行卡存在,以免被当做“违法犯罪嫌疑人”进行打击、惩戒,影响个人生活。

  二、不要卖卡!有的人可能会认为,卡是用自己的钱买的,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的,属于自己的个人物品,出售自己的个人物品为什么就不行呢?其实,将自己的卡卖给“两卡”犯罪人员牟利的,也是违法行为。

  赣州警方再次重申

  出售、收购银行卡电话卡属于违法犯罪!

  一旦发现买卖两卡的违法犯罪行为

  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