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

  抚州市南城县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一名女子驾驶无牌二轮轻便摩托车

  在206国道尧坊村逆行行驶时,

  与迎面驶来的

  李某驾驶的轻便摩托车

  发生相撞,

  造成李某受伤及车辆受损。

  事故发生后,

  该名女子并未停车查看伤者情况,

  也没有报警,

  而是直接驾驶电动车扬长而去。

  民警调取视频监控进行调查,

  但由于天色较暗,

  无法看清楚驾驶人的容貌,

  这给办案带来一定的困难,

  只能通过附近走访来获取更多信息,

  但仍然无果。

  随即,民警通过监控卡口

  对肇事者车辆的行驶轨迹进行排查,

  功夫不负有心人,

  经过四天的细查,

  终于发现该名肇事者

  经常去一所幼儿园接送孩子,

  通过比对最终确定了驾驶人,

  并在幼儿园进行蹲守和追踪,

  得知肇事者家庭地址。

  3月9日下午,

  民警在其家中抓获肇事者。

  肇事者看到行迹败露,

  最终对这起交通事故供认不讳。

  据肇事者付某称,

  因当时害怕,

  又担心要承担高额医疗费,

  在发生事故后便逃离了现场。

  最后,

  付某因逆向行驶肇事逃逸

  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

  逆行要不得,

  应做到各行其道。

  发生交通事故后,

  当事人应第一时间保护现场,

  及时组织抢救伤员并报警,

  不能存有侥幸心理,

  逃避责任只会受到法律严惩。

  逃逸的法律后果

  01

  逃逸的民事责任

  如果驾驶人逃逸,则将承担事故的全部赔偿责任,如果对方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如肇事机动车参加有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在没有投保商业险的情况下,由肇事逃逸人赔偿。

  02

  逃逸的行政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200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且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03

  逃逸的刑事责任

  一般的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如果交通肇事后有逃逸行为,则又分为两种情况:

  1、驾驶人明知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救助被害人的义务而逃逸的,这是一种不作为犯罪,其作为义务来自于先前的肇事行为,这种不作为犯罪其实就是遗弃罪的行为,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驾驶人在交通肇事后故意不救助被害人,致使被害人有救活可能却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驾驶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分别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论处。

  逆向行驶法律条款

  逆向行驶是道路交通中比较严重的一种主观违法行为,轻则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重则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恶性后果。对逆向行驶的机动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九十条规定,记3分,处150元罚款。

  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逆行的危害

  引起交通堵塞,降低道路通行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逆向行驶的机动车往往会阻碍正常通行的机动车路线,影响道路交通秩序。

  容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甚至造成车毁人亡的严重后果。机动车“反其道而行”的行为,极易与正常通行机动车发生碰撞,给自己与他人带来不幸。

  来源:江西南城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