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赃啦!退赃啦!

  永丰公安喊你领回财物啦!

  近日,永丰县公安局

  从群众关心的案件入手

  快速破获多起盗窃案

  成功帮受害群众追回

  7千余元现金和2部被盗电动车

  案件回顾

  3月23日,群众黄某到永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报案称,其放于车内的10000元现金昨晚被盗,希望公安民警能够尽快破案,抓住窃贼,帮其挽回损失。

  接警后,县公安局高度重视,立即开展多警种联合现场勘查和分析研判,最终锁定犯罪嫌疑人为宋某。

  3月23日凌晨2时许,宋某骑着白色电动车来到县城某宾馆无人看守的停车场院内,以徒手拉小汽车车门的方式,查看是否有未锁车门的车辆,伺机作案。当发现被害人黄某的黑色大众轿车没锁后排车门,宋某随即进入车内,盗走扶手箱中翻出的1万元现金,迅速逃离现场。

  3月25日,办案民警侦查发现宋某在吉安市青原区一带活动,便火速赶往吉安市青原区将宋某抓获归案。到案后,宋某对自己在永丰县城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据了解,1985年出生的宋某在此之前已经多次“进宫”,看守所、监狱似乎成为其常住的“旅馆”。此次被抓前,他2月份才刚刚从监狱里放出来。据宋某称,他是没钱花了,便想着“搞”点钱来花,于是重操“旧业”。

  经进一步审讯,宋某还交代了其另外两起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经查,3月21日下午15时许,宋某行至县城某酒店地下停车库时,发现一辆红色电动车的储物格里有该电动车钥匙,遂启动该电动车直接将其骑走。3月中旬,宋某窜至佐龙乡某村一居民家中,趁其家中无人,撬开一楼的后门,盗走放在一楼储藏间内的雅迪牌白色电动车。

  目前,犯罪嫌疑人宋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深挖办理中。

  警方提醒

  在这里提醒广大民众,一些惯偷,往往在偷盗前都会事先进行踩点,专门挑选一些防盗措施较薄弱的地方进行盗窃,所以,我们一定要提高自己的防盗意识,及时升级技防设施,如防盗门,监控摄像头,自动报警器等。

  同时也告诫那些惯偷,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有尽早收手投案,才是你们唯一的出路。

  来源:永丰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