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报道临川区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

  ▼

  柴油车为何“喝”起汽油

  “乡镇配备的综合行政执法车全部是柴油车,怎么油卡会有41次添加汽油的记录?”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委第四巡察组日前在对展坪镇党委进行巡察时,一张公务油卡对账单引起了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警觉。

  经梳理,巡察组工作人员发现这张公务油卡添加汽油的时间主要集中在2016年4月至2017年9月,因时间久远,已不可能通过查看监控来锁定加油人和加油车辆。

  “镇里执法车的公务油卡,是镇党政办负责保管吗?”巡察组随即询问油卡持有人镇党政办主任吴某。

  “执法车是2015年配置的,镇党政办负责办理油卡,但在2019年9月之前,油卡一直都由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管理和使用。”吴某回答道。

  顺着线索,巡察组通过调阅相关资料和询问部分工作人员,最终锁定了时任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韩某某。

  “2016年至2017年,你担任镇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期间,镇执法车油卡是怎么管理使用的?”巡察人员抛出了第一个问题。

  “车子和油卡由我管理,油卡就放在我办公桌抽屉里,谁要用就向我申请。2017年9月我被借调到市采砂办工作之后,这张油卡怎样管理使用的就不知道了,这有什么问题吗?”已经被提拔为主任科员的韩某某满不在乎地说。

  “我们发现在2016年到2017年期间,执法车的油卡有加汽油的记录。”巡察人员随意地说了一句。

  “这很正常啊,有时候镇里车不够用,我们就会‘私车公用’,偶尔也会加点油。”韩某某依然嘴硬。

  “只是偶尔吗?2016年4月到2017年9月,你一共加了41次汽油,你来给我们讲讲,这些都是因为什么公事?”巡察人员抓准时机,直接把公务油卡对账单放在韩某某面前。

  “怎么有这么多次……”在详细看完对账单后,韩某某涨红了脸,向巡察人员吐露了实情。

  原来,在保管执法车公务油卡期间,韩某某开始还比较注意,公务油卡只给执法车加油。后来由于无人监督,韩某某经常随身携带油卡,开私家车时也揩起了“公家油”。

  巡察结束后,巡察组随即将该问题线索移交至临川区纪委监委。经查,2016年4月至2017年9月,韩某某违规使用其保管的公务油卡为私车加油41次,共计6750.47元。此外,因存在其他违纪行为,韩某某最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收缴违纪所得。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勤廉临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