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端午节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重要时期,为更好地防止人员聚集,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5月15日,鄱阳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了《关于2021年鄱阳县端午节期间禁止游划龙舟活动的通告》,明确了2021年端午节期间全县禁划龙舟。通告发出后,县、乡镇人民政府、派出所已在全县范围内三令五申地宣传、劝诫。然而,仍然有少数人漠视政府禁令,挑战法律权威。

事发现场事发现场

  6月8日上午,鄱阳县公安局古县渡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称:古县渡镇程家渡村民违反政府规定,执意下水游划龙舟。接到举报后,值班民警及乡镇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进行劝阻。当日中午,程某海等三十余名村民在经民警和乡镇干部劝阻无效后,仍我行我素,违反规定强行下水游划龙舟,并引得相邻乡镇及周边村民争相效仿,给疫情防控带来了潜在危害,造成了严重社会影响。

违反规定村民违反规定村民
违反规定村民违反规定村民

  案件发生后,鄱阳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为尽快消除恶劣影响,严厉惩治违法行为人员,6月8日晚,鄱阳县公安局调集精干警力,赶赴古县渡程家渡村,将违法人员程某海等人依法传唤到案。截至目前,已有13名违法人员被依法拘留,其余未到案人员警方正在全力追查中。

  鄱阳警方再次提醒: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紧急情况,2021年端午节期间,禁止任何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擅自组织和举办划龙舟等人员聚集性活动。凡不听劝阻,擅自组织、举办及积极参与划龙舟等人员聚集活动违反有关规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平安鄱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