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万凯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

  万凯任省公安厅常务副厅长;

  吴信根任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朱卫丰任江西中医药大学校长;

  张小康任赣南医学院院长;

  陈小林任九江学院院长;

  李颖任江西警察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李继国任省档案馆副馆长(试用期一年);

  贺丹君任南昌工程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张其洪任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夏玉峰、傅伟中任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吴涤任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吴卫东任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汪维国任省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提名彭曦宏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总监人选;

  免去左铮云的江西中医药大学校长职务;

  免去刘晓东的九江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邹国星的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级生态环境监察专员职务;

  免去王小林的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周忠伟的江西警察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谭向文的省档案馆副馆长职务。

  上述有关人员任免请按有关法律规定和章程办理,涉及机构更名的人员,其更名前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2021年4月29日

  来源:江西省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