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江西政读

  2021年5月14日,上饶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共赣州市委原常委、统战部原部长马玉福滥用职权、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一案。

  公诉机关指控:

  2008年至2011年

  被告人马玉福任中共寻乌县委书记期间,明知他人没有采矿许可证及寻乌县没有审批权限的情况下,擅自批准他人非法开采稀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

  2007年至2012年

  被告人马玉福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明知邱小安等人是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仍对该组织成员予以包庇,阻挠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查禁,情节严重;

  2007年至2019年

  被告人马玉福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其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在帮助黑社会性质组织逃避处罚、工程承揽、贷款审批、组织人事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1189.6424万元,数额特别巨大。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马玉福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马玉福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