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书红任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级巡视员
王书红任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级巡视员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王书红已任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级巡视员,此前,王书红任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详情]

政府微信网站 | 2022年02月22日 15:12
江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贷管理部原总经理江传宝被查
江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贷管理部原总经理江传宝被查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贷管理部原总经理江传宝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贷管理部原总经理江传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传宝简历 江传宝,男,汉族,1961年11月出生,江西婺源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8月参加工作。 1980年8月至1994年11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婺源县支行信贷员、副股长、股长、科长; 1994年11月至2004年5月,历任婺源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常务副主任、主任、党组书记,上饶市信用合作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2004年5月至2007年9月,历任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 2007年9月至2011年3月,历任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九江办事处党组书记、主任; 2011年3月至2014年10月,历任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上饶办事处党组书记、主任,上饶农村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贷管理部总经理; 2016年12月至2019年6月,任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络金融部调研员; 2019年6月,辞职。 来源:廉洁江西[详情]

政府微信网站 | 2022年02月21日 18:58
吴龙强任江西省委巡视组正厅级巡视专员
吴龙强任江西省委巡视组正厅级巡视专员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吴龙强已任省委巡视组正厅级巡视专员,此前,吴龙强任省政府副秘书长。[详情]

政府微信网站 | 2022年02月21日 15:32
抚州金溪三名干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抚州金溪三名干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抚州市金溪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黄云凯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抚州市金溪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黄云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抚州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临川区纪委区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黄云凯简历 黄云凯,男,汉族,1974年9月出生,江西省金溪县人,研究生学历,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8月至1994年10月,金溪县陆坊乡上李小学教师; 1994年10月至1997年9月,金溪县崇麓乡干部(1992年7月至1995年7月,江西师范大学自学考试中文专业专科班学习); 1997年9月至2001年8月,金溪县崇麓乡副乡长; 2001年8月至2002年1月,金溪县琅琚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2年1月至2005年7月,金溪县琅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2年7月至2004年12月江西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5年7月至2008年8月,金溪县委办公室主任; 2008年8月至2008年9月,金溪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县委办主任; 2008年9月至2014年12月,金溪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4年12月至2018年1月,金溪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金溪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6月至今,金溪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吴志平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吴志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抚州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南城县纪委县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吴志平简历 吴志平,男,汉族,1971年5月出生,江西省金溪县人,大专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7月至1994年1月,金溪县粮油工业公司干部; 1994年1月至1997年1月,金溪县粮食局干部; 1997年1月至1998年4月,金溪县政府办公室干部; 1998年4月至2003年4月,金溪县政府法制局局长(副科级); 2003年4月至2005年7月,金溪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2005年7月至2005年10月,金溪县政协秘书长候选人; 2005年10月至2006年4月,金溪县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候选人; 2006年4月至2006年7月,金溪县人口和计生委党组书记; 2006年7月至2007年8月,金溪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2007年8月至2008年9月,金溪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2008年9月至2011年6月,金溪县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1年6月至2017年6月,金溪县安监局局长; 2017年6月至2019年2月,金溪县委农工部部长; 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金溪县林业局局长; 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金溪县林业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2020年5月至2020年6月,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 2020年6月至今,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抚州市金溪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何兵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抚州市金溪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何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抚州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南城县纪委县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何兵简历 何兵,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江西省金溪县人,大专学历,1984年11月参加工作,198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11月至1988年4月,福建省龙岩市武警中队服役; 1988年4月至1997年7月,金溪县国土资源局职工; 1997年7月至2003年6月,金溪县国土资源局聘用干部; 2003年6月至2010年1月,金溪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2010年1月至2012年11月,资溪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2012年11月至2020年1月,金溪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金溪县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 2021年5月至今,金溪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详情]

政府微信网站 | 2022年02月20日 13:26
鹰潭一原副市长被判刑
鹰潭一原副市长被判刑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鹰潭全市两级法院坚持打击黑恶犯罪与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相结合,从严从快审结了一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其中一审审结7件7人,二审审结2件2人,所有被告人全部被判处实刑,并被判处财产刑。其中判处罚金140万元,判处追缴、没收违法所得财产305.69万元。 典型案例 一、方某升受贿罪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方某生利用担任贵溪市耳口乡党委书记、泗沥镇党委书记、贵溪市发改委主任、贵溪市委办主任、贵溪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江某和、徐某海、徐某义、方某法、祝某等、钱某生、许某叶、江某华、汪某辉、方某锋、孙某、杨某圣等人谋取利益,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280.085284万元,数额巨大,且利用职务之便纵容涉黑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造成国家砂石资源重大损失。 裁判结果 被告人方某生利用担任贵溪市耳口乡党委书记、泗沥镇党委书记、贵溪市发改委主任、贵溪市委办主任、贵溪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江某和、徐某海、徐某义、方某法、祝某等、钱某生、许某叶、江某华、汪某辉、方某锋、孙某、杨某圣等人谋取利益,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280.085284万元,数额巨大,且利用职务之便纵容涉黑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造成国家砂石资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同时其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其能退缴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对被告人方某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退缴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方某生表示服判,不上诉。 典型意义 本案被告人方某生从乡党委书记一步一步晋升至副市长,其本应在其位谋其政,充分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一方百姓干实事,然而面对众多诱惑,被告人方某生摒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蜕变为黑恶势力“保护伞”,在权欲的引诱下逐渐走向腐败的深渊。被告人方某生的行为,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依法惩处其包括涉黑涉恶腐败在内的犯罪行为,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更是对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履职行为起到威慑与警示教育作用,“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二、罗某生贪污、受贿罪案 基本案情 1。贪污事实 2006年5月至2010年3月,被告人罗某生担任余江县中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8年1月28日,余江县土地整理工程建设项目部以拆迁费、拆迁补偿费、整理工程费的名义拨付20万元至余江县中童镇财政所。2008年1月29日,罗某生以提取备用金的名义将该20万元转账至其本人银行账户,同日将其中8万元返还给余江县国土局作为国土局工作经费,2万元被罗某生用于中童镇政府公务开支。2008年3月4日,罗某生将10万元转账给其妻弟涂某保。2008年4月以及2008年8月,罗某生以中童镇政府的名义分别和邓某胜、童某龙签订虚假工程协议及工程结算表,并叫邓某胜、童某龙开具虚假“修复乘龙村桥”、“地下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发票20万元。后罗某生将虚开的20万元工程发票拿到余江县中童镇财政所,冲抵其本人在余江县中童镇财政所财务上的20万元备用金。2009年下半年,涂某保将10万元归还给罗某生,罗某生将该10万元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 2。受贿事实 2010年3月至2016年6月,被告人罗某生担任余江县马荃镇党委书记。任职期间,罗某生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等方面给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吴某生关照,先后五次收受吴某生的钱款共计22万元。 裁判结果 被告人罗某生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骗取国家资金,数额较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在贪污罪中,其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在受贿罪中,其具有认罪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对被告人罗某生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被告人罗某生退缴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罗某生表示服判,不上诉。 典型意义 本案系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典型。随着国家对村镇建设的重视,村镇工程项目资金的投入日益增多,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经手的项目资金也随之增加,这给腐败分子中饱私囊提供了可乘之机。本案被告人罗某生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伙同他人以虚开工程发票的方式骗取拆迁费、拆迁补偿费、整理工程费,其贪腐行为阻碍了村镇工程建设,侵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依法惩处;任职期间,被告人罗某生还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等方面给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关照,收受他人钱款,是典型的“保护伞”。对被告人罗某生判处刑罚,对充当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捍卫群众利益、坚决铲除“毒瘤”的鲜明态度。 来源:鹰潭中院 [详情]

综合 | 2022年02月19日 22:51
抚州市徐华被查
抚州市徐华被查

  抚州市东乡区黎圩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徐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抚州市东乡区黎圩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徐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抚州市东乡区纪委区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徐华简历 徐华,男,汉族,1979年7月出生,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7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年8月至2005年9月,东乡县珀玕乡小学教师、中学教师; 2005年9月至2008年3月,东乡县委党校教师; 2008年3月至2008年10月,东乡县黎圩镇科技副镇长; 2008年10月至2010年5月,东乡县委副科级组织员; 2010年5月至2014年12月,东乡县委人才办主任; 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东乡县委村建办主任; 2016年6月至2016年9月,东乡县黎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东乡县黎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7年3月至2021年7月,东乡区黎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21年7月至今,换届待安排。 来源:廉洁东乡 [详情]

综合 | 2022年02月19日 17:27
贾素珍任江西省委巡视组副组长
贾素珍任江西省委巡视组副组长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近日,贾素珍已任江西省委巡视组副组长。[详情]

政府微信网站 | 2022年02月18日 10:06
宜春市政协发布最新人事事项
宜春市政协发布最新人事事项

  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增补委员名单 (2022年2月17日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共12名,以姓氏笔画为序) 万  新(文艺界)     万惊梦(女,经济界) 刘志强(工会)汤晓红(女,民盟) 李宏勤(中共)杨绍波(民进) 吴海斌(社科界)     陈  军(经济界)   欧阳荷庚(文艺界)  欧阳富萍(文艺界) 周洪波(经济界)巢瑞隆(社科界) 关于刘志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2年2月17日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 刘志强同志任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陆淑萍同志任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李超群同志任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孙红林同志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关于况海家等同志担任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兼职副主任的决定 (2022年2月17日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提案委员会 况海家     宜春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 湛海涛     宜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县级) 吴岱鹏     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张晓波     宜春市残联党组书记 罗晓彬     宜阳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经济委员会 丁朝科     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市知联会会长 杨景平     宜春市金融办党组书记、主任 孙  疆     宜春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周建鲜     宜春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坚     宜春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邬李云(女)宜春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市知联会副会长 周小平     农工党宜春市委会专职副主委 吴  正     宜春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朱应勇     宜春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主任(正团) 陈文锦     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副书记(正县级)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钟  莉(女)宜春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李辉春     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王  战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 朱忠林     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  萍(女)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教科卫体委员会 范惠珍(女)宜春市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罗意然     民盟宜春市委会主委、市科协主席 刘小年     宜春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陈  燕(女)民革宜春市委会兼职副主委、宜春市教体局四级调研员、宜春市社联兼职副主席 彭  波     民建宜春市直属总支副主委、江西省祥晟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市新联会副会长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孙启华     宜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龙启波     宜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凯军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知联会副会长 易回香(女)宜春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陈金辉     宜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港澳台侨外事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彭梅艳 (女)宜春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张清根     宜春市侨联党组书记 释圣愿     显应禅寺方丈 张  伟     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市台联会会长 兰  天     江西昌浩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市侨联兼职副主席 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张  敏     宜春市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 易延玲(女)宜春市文广新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文彬     九三学社宜春市委会兼职副主委、宜春学院副教授 邱一平     宜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局局长 聂  哲     宜春市委党校副校长 关于撤销周志平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 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2年2月17日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 撤销周志平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来源:宜春政协[详情]

宜春发布 | 2022年02月18日 09:38
宜春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宜春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近日,经宜春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徐国平同志为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其市公路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宁辉同志为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正县级),免去其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辉春同志为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郑磊同志为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甘新众同志为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曾伟明同志为市司法局副局长(正团),免去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罗海华同志为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魏昕同志为宜春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免去: 孟和平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汝成同志的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平同志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李柏和、祝荫、毛盛勋同志的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详情]

政府微信网站 | 2022年02月17日 10:34
江西省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江西省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经省政府研究决定: 宁全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邱啟旻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叶志忠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免去其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王国英兼任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 杨德敏任华东交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熊觎任省鄱阳湖水利枢纽建设办公室(省鄱阳湖水利枢纽投资集团公司)副主任(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戴炜任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吴龙强的省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王书红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杨国安的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简逢春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饶振华的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详情]

政府微信网站 | 2022年02月17日 00:00
王书红任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级巡视员
王书红任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级巡视员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王书红已任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一级巡视员,此前,王书红任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详情]

江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贷管理部原总经理江传宝被查
江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贷管理部原总经理江传宝被查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贷管理部原总经理江传宝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贷管理部原总经理江传宝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传宝简历 江传宝,男,汉族,1961年11月出生,江西婺源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0年8月参加工作。 1980年8月至1994年11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婺源县支行信贷员、副股长、股长、科长; 1994年11月至2004年5月,历任婺源县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常务副主任、主任、党组书记,上饶市信用合作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2004年5月至2007年9月,历任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经理; 2007年9月至2011年3月,历任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九江办事处党组书记、主任; 2011年3月至2014年10月,历任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上饶办事处党组书记、主任,上饶农村商业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2014年10月至2016年12月,任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贷管理部总经理; 2016年12月至2019年6月,任江西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网络金融部调研员; 2019年6月,辞职。 来源:廉洁江西[详情]

吴龙强任江西省委巡视组正厅级巡视专员
吴龙强任江西省委巡视组正厅级巡视专员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吴龙强已任省委巡视组正厅级巡视专员,此前,吴龙强任省政府副秘书长。[详情]

抚州金溪三名干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抚州金溪三名干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抚州市金溪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黄云凯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抚州市金溪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黄云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抚州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临川区纪委区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黄云凯简历 黄云凯,男,汉族,1974年9月出生,江西省金溪县人,研究生学历,1992年8月参加工作,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8月至1994年10月,金溪县陆坊乡上李小学教师; 1994年10月至1997年9月,金溪县崇麓乡干部(1992年7月至1995年7月,江西师范大学自学考试中文专业专科班学习); 1997年9月至2001年8月,金溪县崇麓乡副乡长; 2001年8月至2002年1月,金溪县琅琚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2年1月至2005年7月,金溪县琅琚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2年7月至2004年12月江西省委党校区域经济学专业在职研究生班学习); 2005年7月至2008年8月,金溪县委办公室主任; 2008年8月至2008年9月,金溪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县委办主任; 2008年9月至2014年12月,金溪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14年12月至2018年1月,金溪县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金溪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6月至今,金溪县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吴志平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吴志平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抚州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南城县纪委县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吴志平简历 吴志平,男,汉族,1971年5月出生,江西省金溪县人,大专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7月至1994年1月,金溪县粮油工业公司干部; 1994年1月至1997年1月,金溪县粮食局干部; 1997年1月至1998年4月,金溪县政府办公室干部; 1998年4月至2003年4月,金溪县政府法制局局长(副科级); 2003年4月至2005年7月,金溪县政协办公室主任; 2005年7月至2005年10月,金溪县政协秘书长候选人; 2005年10月至2006年4月,金溪县政协党组成员、秘书长候选人; 2006年4月至2006年7月,金溪县人口和计生委党组书记; 2006年7月至2007年8月,金溪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2007年8月至2008年9月,金溪县环境保护局局长; 2008年9月至2011年6月,金溪县环境保护局党组副书记、局长; 2011年6月至2017年6月,金溪县安监局局长; 2017年6月至2019年2月,金溪县委农工部部长; 2019年2月至2019年6月,金溪县林业局局长; 2019年6月至2020年5月,金溪县林业局局长、四级调研员; 2020年5月至2020年6月,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四级调研员; 2020年6月至今,抚州市金溪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抚州市金溪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何兵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抚州市金溪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何兵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经抚州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目前正接受南城县纪委县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何兵简历 何兵,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江西省金溪县人,大专学历,1984年11月参加工作,1987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4年11月至1988年4月,福建省龙岩市武警中队服役; 1988年4月至1997年7月,金溪县国土资源局职工; 1997年7月至2003年6月,金溪县国土资源局聘用干部; 2003年6月至2010年1月,金溪县国土资源局土地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2010年1月至2012年11月,资溪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县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2012年11月至2020年1月,金溪县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 2020年1月至2021年5月,金溪县自然资源局党委委员; 2021年5月至今,金溪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详情]

鹰潭一原副市长被判刑
鹰潭一原副市长被判刑

  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鹰潭全市两级法院坚持打击黑恶犯罪与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相结合,从严从快审结了一批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案件。其中一审审结7件7人,二审审结2件2人,所有被告人全部被判处实刑,并被判处财产刑。其中判处罚金140万元,判处追缴、没收违法所得财产305.69万元。 典型案例 一、方某升受贿罪案 基本案情 被告人方某生利用担任贵溪市耳口乡党委书记、泗沥镇党委书记、贵溪市发改委主任、贵溪市委办主任、贵溪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江某和、徐某海、徐某义、方某法、祝某等、钱某生、许某叶、江某华、汪某辉、方某锋、孙某、杨某圣等人谋取利益,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280.085284万元,数额巨大,且利用职务之便纵容涉黑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造成国家砂石资源重大损失。 裁判结果 被告人方某生利用担任贵溪市耳口乡党委书记、泗沥镇党委书记、贵溪市发改委主任、贵溪市委办主任、贵溪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江某和、徐某海、徐某义、方某法、祝某等、钱某生、许某叶、江某华、汪某辉、方某锋、孙某、杨某圣等人谋取利益,收受上述人员财物共计人民币280.085284万元,数额巨大,且利用职务之便纵容涉黑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为涉黑组织充当“保护伞”,造成国家砂石资源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同时其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且其能退缴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对被告人方某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退缴的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方某生表示服判,不上诉。 典型意义 本案被告人方某生从乡党委书记一步一步晋升至副市长,其本应在其位谋其政,充分利用人民赋予的权力为一方百姓干实事,然而面对众多诱惑,被告人方某生摒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无视党纪国法,蜕变为黑恶势力“保护伞”,在权欲的引诱下逐渐走向腐败的深渊。被告人方某生的行为,严重影响了人民群众对党和国家的信任,依法惩处其包括涉黑涉恶腐败在内的犯罪行为,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更是对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履职行为起到威慑与警示教育作用,“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二、罗某生贪污、受贿罪案 基本案情 1。贪污事实 2006年5月至2010年3月,被告人罗某生担任余江县中童镇党委副书记、镇长。2008年1月28日,余江县土地整理工程建设项目部以拆迁费、拆迁补偿费、整理工程费的名义拨付20万元至余江县中童镇财政所。2008年1月29日,罗某生以提取备用金的名义将该20万元转账至其本人银行账户,同日将其中8万元返还给余江县国土局作为国土局工作经费,2万元被罗某生用于中童镇政府公务开支。2008年3月4日,罗某生将10万元转账给其妻弟涂某保。2008年4月以及2008年8月,罗某生以中童镇政府的名义分别和邓某胜、童某龙签订虚假工程协议及工程结算表,并叫邓某胜、童某龙开具虚假“修复乘龙村桥”、“地下供水管网改造”工程发票20万元。后罗某生将虚开的20万元工程发票拿到余江县中童镇财政所,冲抵其本人在余江县中童镇财政所财务上的20万元备用金。2009年下半年,涂某保将10万元归还给罗某生,罗某生将该10万元占为己有,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 2。受贿事实 2010年3月至2016年6月,被告人罗某生担任余江县马荃镇党委书记。任职期间,罗某生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等方面给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吴某生关照,先后五次收受吴某生的钱款共计22万元。 裁判结果 被告人罗某生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骗取国家资金,数额较大;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受贿罪。在贪污罪中,其具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在受贿罪中,其具有认罪情节,可酌情从轻处罚。综上,对被告人罗某生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对被告人罗某生退缴的赃款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被告人罗某生表示服判,不上诉。 典型意义 本案系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典型。随着国家对村镇建设的重视,村镇工程项目资金的投入日益增多,乡镇政府的工作人员经手的项目资金也随之增加,这给腐败分子中饱私囊提供了可乘之机。本案被告人罗某生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伙同他人以虚开工程发票的方式骗取拆迁费、拆迁补偿费、整理工程费,其贪腐行为阻碍了村镇工程建设,侵害了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依法惩处;任职期间,被告人罗某生还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等方面给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领导者关照,收受他人钱款,是典型的“保护伞”。对被告人罗某生判处刑罚,对充当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形成有力震慑,彰显了人民法院坚决捍卫群众利益、坚决铲除“毒瘤”的鲜明态度。 来源:鹰潭中院 [详情]

抚州市徐华被查
抚州市徐华被查

  抚州市东乡区黎圩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徐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抚州市东乡区黎圩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徐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抚州市东乡区纪委区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徐华简历 徐华,男,汉族,1979年7月出生,江西省抚州市东乡区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7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7年8月至2005年9月,东乡县珀玕乡小学教师、中学教师; 2005年9月至2008年3月,东乡县委党校教师; 2008年3月至2008年10月,东乡县黎圩镇科技副镇长; 2008年10月至2010年5月,东乡县委副科级组织员; 2010年5月至2014年12月,东乡县委人才办主任; 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东乡县委村建办主任; 2016年6月至2016年9月,东乡县黎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候选人; 2016年9月至2017年3月,东乡县黎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17年3月至2021年7月,东乡区黎圩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21年7月至今,换届待安排。 来源:廉洁东乡 [详情]

贾素珍任江西省委巡视组副组长
贾素珍任江西省委巡视组副组长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近日,贾素珍已任江西省委巡视组副组长。[详情]

宜春市政协发布最新人事事项
宜春市政协发布最新人事事项

  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增补委员名单 (2022年2月17日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共12名,以姓氏笔画为序) 万  新(文艺界)     万惊梦(女,经济界) 刘志强(工会)汤晓红(女,民盟) 李宏勤(中共)杨绍波(民进) 吴海斌(社科界)     陈  军(经济界)   欧阳荷庚(文艺界)  欧阳富萍(文艺界) 周洪波(经济界)巢瑞隆(社科界) 关于刘志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2022年2月17日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 刘志强同志任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 陆淑萍同志任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副主任; 李超群同志任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孙红林同志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关于况海家等同志担任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兼职副主任的决定 (2022年2月17日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提案委员会 况海家     宜春市委副秘书长、政研室主任 湛海涛     宜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正县级) 吴岱鹏     宜春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张晓波     宜春市残联党组书记 罗晓彬     宜阳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经济委员会 丁朝科     宜春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市知联会会长 杨景平     宜春市金融办党组书记、主任 孙  疆     宜春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周建鲜     宜春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  坚     宜春市发改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邬李云(女)宜春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市知联会副会长 周小平     农工党宜春市委会专职副主委 吴  正     宜春市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朱应勇     宜春市乡村振兴局党组成员、副主任(正团) 陈文锦     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党工委副书记(正县级) 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 钟  莉(女)宜春市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 李辉春     宜春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副书记、副主任 王  战     宜春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 朱忠林     宜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陈  萍(女)宜春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教科卫体委员会 范惠珍(女)宜春市人民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罗意然     民盟宜春市委会主委、市科协主席 刘小年     宜春市卫健委党委委员、副主任 陈  燕(女)民革宜春市委会兼职副主委、宜春市教体局四级调研员、宜春市社联兼职副主席 彭  波     民建宜春市直属总支副主委、江西省祥晟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市新联会副会长 社会和法制委员会 孙启华     宜春市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龙启波     宜春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张凯军     宜春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知联会副会长 易回香(女)宜春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 陈金辉     宜春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 港澳台侨外事和民族宗教委员会 彭梅艳 (女)宜春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张清根     宜春市侨联党组书记 释圣愿     显应禅寺方丈 张  伟     宜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市台联会会长 兰  天     江西昌浩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市侨联兼职副主席 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 张  敏     宜春市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台长 易延玲(女)宜春市文广新旅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文彬     九三学社宜春市委会兼职副主委、宜春学院副教授 邱一平     宜春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老干局局长 聂  哲     宜春市委党校副校长 关于撤销周志平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 委员资格的决定 (2022年2月17日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 撤销周志平政协宜春市第五届委员会委员资格。 来源:宜春政协[详情]

宜春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宜春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近日,经宜春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徐国平同志为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免去其市公路管理局局长职务; 王宁辉同志为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正县级),免去其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李辉春同志为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郑磊同志为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甘新众同志为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免去其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曾伟明同志为市司法局副局长(正团),免去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罗海华同志为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魏昕同志为宜春市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一年)。 免去: 孟和平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汝成同志的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张平同志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李柏和、祝荫、毛盛勋同志的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详情]

江西省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江西省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经省政府研究决定: 宁全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邱啟旻任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省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叶志忠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免去其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王国英兼任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 杨德敏任华东交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熊觎任省鄱阳湖水利枢纽建设办公室(省鄱阳湖水利枢纽投资集团公司)副主任(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戴炜任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吴龙强的省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王书红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杨国安的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简逢春的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饶振华的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详情]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倪美堂涉嫌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倪美堂涉嫌受贿、贪污案提起公诉

  日前,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原一级巡视员倪美堂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一案,经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九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倪美堂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九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倪美堂利用担任波阳县委书记,广丰县委书记,上饶市委常委、农工部部长,省农业农村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农业农村厅一级巡视员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利用担任广丰县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详情]

九江市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九江市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九江市任免一批领导干部,具体如下: 经研究,决定: 涂有志同志任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免去其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永军同志任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副所长,免去其市港口航运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余韧磊同志任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免去其八里湖新区管委会总工程师职务; 柯文同志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扶松涛同志任市住房保障管护中心主任,免去其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孙勇军同志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欧阳渤莲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万冈同志任市防灾减灾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惠玲同志任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伍宏泽同志任市中医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吴干金同志任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徐胜同志任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常务副主任,免去其鄱阳湖生态科技城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周猛同志任市河道湖泊和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革同志任市河道湖泊和水利工程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赵红奎同志任市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邓玉训同志任市交通航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市公路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于华东同志任市公路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毛吉祥同志任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毕强同志任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斌同志任市教育考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时小林同志的市政府办公室正处级督查专员职务; 免去刘斌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海林同志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况荣发同志的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新红同志的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钱炎如同志的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胡伶俐同志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许骋同志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方行宇同志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东同志的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以上涉及事业单位机构改革部门职务调整的人员,其改革前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详情]

主动投案!鹰潭市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毅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主动投案!鹰潭市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毅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近日,鹰潭市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董事长朱毅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主动投案,目前正接受鹰潭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经鹰潭市监委指定管辖,贵溪市监委对其监察调查。 朱毅华简历: 朱毅华,男,汉族,1967年4月出生,江苏镇江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5年11月参加工作,198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5年11月至1989年2月,在中国人民解放军322267部队服役; 1989年2月至1989年7月,待安置; 1989年7月至1993年7月,历任原鹰潭市金谷园饭店干事、办公室主任; 1993年7月至2002年9月,历任原鹰潭市粮油贸易公司开发部副科长、总经理助理; 2002年9月至2004年3月,任鹰潭市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04年3月至2006年3月,任鹰潭市粮油购销有限公司总经理; 2006年3月至2010年10月,任鹰潭市粮油购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0年10月至今,任鹰潭市粮油购销有限公司董事长。[详情]

萍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萍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萍乡一名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具体如下: 李仕国,男,汉族,1979年8月出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为萍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县级干部(原市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拟任市属重点企业正职。 公示时间从2022年2月14日起至2022年2月21日止。[详情]

江西省归国华侨联合会主要负责同志调整
江西省归国华侨联合会主要负责同志调整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2月14日,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召开干部大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徐忠同志出席会议,宣布省委关于省归国华侨联合会主要负责同志调整的决定: 唐舒龙同志任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书记,提名为省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候选人;张知明同志不再担任省归国华侨联合会党组书记、主席职务。省归国华侨联合会主席职务的任免需按有关章程规定办理。[详情]

毕智卫开除党籍!解除聘用关系
毕智卫开除党籍!解除聘用关系

  江西贵溪国家粮食储备库党支部书记、主任毕智卫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解除聘用关系 日前,贵溪市纪委市监委对江西贵溪国家粮食储备库党支部书记、主任毕智卫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审查调查。 经查,毕智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使用烟酒;违反组织纪律,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隐瞒个人房产;违反群众纪律,在粮食收购工作中,侵害群众利益;利用职务便利,通过不入账升溢粮款等方式,私设“小金库”,侵吞公款,涉嫌贪污犯罪。 毕智卫身为中共党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底线失守,初心丧失,罔顾党纪国法,倒卖升溢粮,弄虚作假,监守自盗,靠粮吃粮,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贪污犯罪,性质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溪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毕智卫开除党籍处分;由贵溪市粮油流通服务中心解除与毕智卫的聘用关系;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毕智卫简历 毕智卫,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江西贵溪人,大专学历,1979年10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10月至2006年2月,担任大塘粮管所所长; 2006年2月至2009年1月,担任河潭粮管所所长; 2009年1月至2010年1月,担任新田粮管所所长; 2010年1月至2012年2月,担任贵溪市粮油购销总公司副书记、副总经理,兼任大塘粮管所所长; 2012年2月至2016年2月,担任周坊粮管所所长; 2016年2月至今,担任江西贵溪国家粮食储备库党支部书记、主任。 江西贵溪国家粮食储备库出纳叶萍严重违法被解除聘用关系 日前,贵溪市监委对江西贵溪国家粮食储备库出纳叶萍严重违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叶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对江西贵溪国家粮食储备库私设“小金库”负有直接责任;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性活动,数额较大,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叶萍身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应当予以严肃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决定由贵溪市粮油流通服务中心解除与叶萍的聘用关系;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叶萍简历 叶萍,女,汉族,1978年12月出生,江西贵溪人,中专文化,群众,1999年4月参加工作。 1999年4月至2002年12月,在贵溪市粮食局泗沥粮管所工作; 2002年12月至2006年12月,下岗; 2006年12月至今,任江西贵溪国家粮食储备库计量员、出纳。 来源:清风鹰潭 [详情]

江西4地任免、公示一批领导干部
江西4地任免、公示一批领导干部

  宜春市 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任命: 李纯清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孙丰堂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陈文建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龚文阁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刘   挺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潘丽平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涂青达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丁圣翔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赵   东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周海燕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高胜敏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胡劲松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郭   琳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仇慧玲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   挺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胡圣华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廖作锡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龚文阁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陈文建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孙丰堂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贾   莉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吴建平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胡劲松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邓育军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周海燕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丁圣翔、雷珑婕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郭琳、周晟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涂青达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赵   东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潘丽平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高胜敏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易   芳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宜春市上高县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以下拟任人选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况慧如,女,汉族,1990年4月生,在职大学,民革党员,现为上高县锦江镇原副镇长,拟任县群团组织正职。 王提峰,男,汉族,1990年5月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宜春市生态环境局二级主任科员,拟任县直单位正职。 公示时间从2022年2月11日起至2022年2月17日止。对上述公示对象有什么意见,请于2022年2月17日前来信来电,向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反映。 举报电话:0795-12380 手机短信:19195030852 联系地址:上高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股 邮政编码:336400 中共上高县委组织部 2022年2月10日 宜春市铜鼓县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号) 铜鼓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通过: 免去刘宵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和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现予公告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2月10日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5号) 铜鼓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决定: 任命: 刘  宵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陈  龙同志为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 龚远洪同志为县林业局局长。 免去: 杨献荣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樊艳秋同志的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2月10日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 刘宵同志辞去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2022年2月10日铜鼓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铜鼓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定:接受刘宵同志辞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备案。 铜鼓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2月10日 上饶市广丰区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详情]

宜春市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宜春市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2月11日任命: 李纯清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孙丰堂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陈文建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龚文阁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刘   挺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潘丽平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涂青达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 丁圣翔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 赵   东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周海燕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高胜敏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胡劲松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郭   琳为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免去: 仇慧玲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刘   挺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 胡圣华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廖作锡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龚文阁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陈文建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孙丰堂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贾   莉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吴建平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胡劲松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 邓育军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周海燕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丁圣翔、雷珑婕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郭琳、周晟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涂青达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赵   东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潘丽平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高胜敏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职务。 易   芳的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详情]

张应平被开除党籍
张应平被开除党籍

  贵溪市粮油购销总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张应平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鹰潭市纪委市监委对贵溪市粮油购销总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总经理张应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提级审查调查。 经查,张应平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滥发补贴,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向从事公务的人员赠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金;违反廉洁纪律,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弄虚作假应付检查,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身为国有公司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涉嫌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张应平身为党员干部和国有公司工作人员,其纪法意识淡漠,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既有权钱交易的腐败问题,又有擅权妄为,履职不公的责任问题,致国家粮食政策于不顾,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危害国家粮食安全,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贵溪市纪委决定给予张应平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张应平简历 张应平,男,汉族, 1958年6月生,江西贵溪人,大专文化程度,1975年8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5年8月至1978年12月,下放贵溪县高公乡务农; 1978年12月至1981年12月,在福建32258部队服役; 1981年12月至1982年5月,待分配; 1982年5月至1998年9月,历任贵溪市粮食局童家粮站职工、雄石粮管所东门粮站站长、麻纺厂厂长、饲料厂厂长(期间:1985年9月至1987年12月江西省粮食干部学校学习); 1998年9月至2004年1月,任贵溪市粮油工业贸易总公司副总经理; 2004年1月至2013年3月,任贵溪市粮油工业贸易总公司总经理; 2013年3月至2015年3月,任贵溪粮油公司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 2015年3月至2017年5月,任贵溪粮油公司党支部书记; 2017年5月,被免职; 2018年6月至今,退休。 来源:清风鹰潭[详情]

刚通报!聂春华被查
刚通报!聂春华被查

  原南昌市西湖区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聂春华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原南昌市西湖区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聂春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南昌市西湖区纪委区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聂春华简历 聂春华,男,汉族,1970年10月出生,江西进贤人,中央党校大学学历,1992年8月参加工作,200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2年8月至2004年12月,历任南昌市西湖区市政养护管理所干部、所长助理、副所长; 2004年12月至2006年3月,任南昌市西湖区城建环保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6年3月至2013年9月,任南昌市西湖区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任南昌市西湖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正科级),西湖区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 2014年8月至2016年9月,任南昌市西湖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正科级)、董事长,西湖区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 2016年9月至2021年10月,任南昌市西湖区城乡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 2021年10月至2021年12月,任南昌市西湖区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2021年12月至今,原南昌市西湖区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来源:廉洁南昌 [详情]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袁小飞被查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袁小飞被查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袁小飞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袁小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宜春市纪委市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袁小飞简历 袁小飞,男,汉族,1970年3月出生,江西丰城人,大学文化,1995年7月参加工作,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5年7月至2003年11月,历任宜春地区综合设计院工程师,宜春市综合设计研究院聘任所长助理、副所长、所长; 2003年11月至2005年1月,任宜春市综合设计研究院设计三所所长; 2005年1月至2006年2月,任宜春市规划局技术负责人; 2006年2月至2007年4月,任宜春市规划局副局长; 2007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规划办副主任兼宜阳新区规划建设分局局长; 2009年12月至2013年6月,任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副总工程师兼宜阳新区规划建设分局局长; 2013年6月至2013年8月,任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副总工程师; 2013年8月至2018年2月,任宜春市城乡规划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2018年2月至今,任宜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来源:廉洁江西[详情]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祖林被“双开”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祖林被“双开”

  日前,经中共赣州市委批准,赣州市纪委市监委对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何祖林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何祖林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违反组织纪律,隐瞒不报告婚姻变化情况,隐瞒不报告个人购房事项;违反廉洁纪律,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违规投资入股并获利;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参与赌博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何祖林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弃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政商关系“亲”“清”不分,长期插手工程项目,以权谋私,唯利是图。何祖林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赣州市委批准,赣州市纪委市监委决定给予何祖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何祖林简历 何祖林,男,汉族,1969年9月出生,江西兴国人,在职大学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7月至2003年6月,历任江西省赣州公路分局机械施工队技术员、生产股长、副队长,机修厂副厂长,机务科副科长、科长; 2003年6月至2004年11月,任江西省赣州公路局机务科科长; 2004年11月至2006年1月,任江西省赣州市公路局工程科负责人; 2006年1月至2013年7月,任江西省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基本建设监管科科长; 2013年7月至2013年8月,任江西省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 2013年8月至2019年11月,任江西省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9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江西省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1年12月,被免去江西省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职务; 2022年1月,被免去江西省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详情]

江西一设区市通过人事任免
江西一设区市通过人事任免

  萍乡市 萍乡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2月10日任命: 胡媛娟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段毅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肖海飞、叶峰为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彭林的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来源:江西人大 [详情]

江西五设区市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江西五设区市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江西五设区市任免一批领导干部,具体如下: 吉安市 任命: 宋军发为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小毛为市政府副秘书长; 曾志珍为吉安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副院长。 免去: 刘小毛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唐启祝的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鉴于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市政府任命: 杨坚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 任命: 刘文泉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周宏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黄继元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罗飚为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平为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井冈山综合保税区管理局局长(兼); 龙井松为安福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旅游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肖霓珍为吉安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免去: 刘文泉的庐陵新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周宏的市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胡发根的吉安城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刘平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李凯的市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邱达情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李萍的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尹桂云的市重点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沛芳的安福武功山风景名胜区旅游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李德校的吉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上饶市 任命: 林锋同志任上饶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挂职时间为两年。 萍乡市 任命: 刘家水同志为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 汤晓伟同志为市财政局副局长; 江小斌同志为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汤晓伟同志的市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 汤霞萍同志兼任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嵇友军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挂职); 肖国华同志为市教育局副局长; 袁应军同志为市教育局总督学(试用期一年); 徐敏同志为市工业与信息化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维同志为市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林俊同志为市财政局副局长; 朱梅笑同志为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邱建沂同志为市财政公共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卫国同志为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主任(正处长级); 刘忠文同志为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主任; 童劲松同志为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主任; 刘建萍、向彦、吴海军同志为市农业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 欧阳辉峰同志为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张谋勇同志为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邱坤清同志为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黄文来同志为市灾害监测预警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望同志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段练同志为市林业局副局长; 邓文睿同志为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 周玉德同志为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吴頔同志为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剑同志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象华同志为市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稽查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王雷同志为市综合检验检测认证院院长; 黎庆辉、张晓勇、周华林同志为市综合检验检测认证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庆喜同志为市统计局副局长; 龙泉同志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熊玮同志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一年); 黄伟伟同志为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 杨磊同志为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副主任; 王协斌同志为萍乡武功山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贺向雄同志为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 贺德清同志为市大数据中心主任; 陈昌结、谭洪斌同志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陈彰宏同志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玮同志为萍乡卫生职业学院副院长、市卫生学校副校长; 宋福坚同志为萍乡开放大学校长; 彭志刚、左仁祥同志为萍乡开放大学副校长; 刘朝晖同志为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郭郁同志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曾招才同志为市山口岩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何宏寓同志为萍乡上栗焰花鞭炮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康辉同志为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浩然同志为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 王绍林、李树财、季志政同志为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淼同志为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试用期一年); 康霞萍同志为市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 肖国华同志的市教育局总督学职务; 李林俊同志的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童劲松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向彦同志的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副主任职务; 龙泉同志的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黄伟伟同志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职务; 贺德清同志的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谭洪斌同志的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职务; 康辉同志的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李浩然同志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萍同志的市教学研究室主任职务; 刘志高同志的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王伯民同志的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职务; 余萍江同志的市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武同志的市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富国同志的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职务; 黄春玲同志的市山口岩水利枢纽管理中心副主任职务; 刘姿同志的市公安局安源分局政委职务。 以上涉及机构改革的人员,其改革前的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下列同志试用期满,正式任职: 彭辉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李慧华同志为市商务局副局长; 贺焕勇同志为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廖柏学同志为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易红雁同志为市统计局副局长; 秦亮同志为萍乡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龙滨同志为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 彭金程同志为市第三中学校长; 黎军同志为杨岐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 皮志峰同志为武功山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0年12月起计算。 九江市 经研究,决定: 曾建华同志任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宜春市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刘方洲同志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任,免去其市供销合作社主任职务; 简小涛同志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免去其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龚宁凯同志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正团),免去其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简洪波同志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副主任(正团),免去其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职务; 张蕾同志为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事会主任,免去其市供销合作社监事会主任职务; 张爱生同志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吴智魁同志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一年); 曲佳枝同志为宜春丰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挂职一年)。[详情]

庐山任命1名副市长
庐山任命1名副市长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庐山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2月8日决定任命: 聂勗为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庐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挂职期一年) 聂勗,男,汉族,1988年8月生,大学,无党派。 来源:江西人大[详情]

钱彦琮提名为萍乡市副市长人选
钱彦琮提名为萍乡市副市长人选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近日,2022年萍乡市环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暨大气污染防治春季行动动员会召开,总结2021年市环委会工作及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情况,部署今年大气污染防治春季行动。 钱彦琮以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提名人选身份出席会议。 这表明,钱彦琮任萍乡市政府党组成员、提名副市长人选。[详情]

南昌一房管局局长被提起公诉
南昌一房管局局长被提起公诉

  近日,南昌县人民检察院对应真伟涉嫌受贿罪一案依法提起公诉,该案已起诉至南昌县人民法院。 应真伟简历 应真伟,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江西省南昌县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0年9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9月至1990年7月,江西财经学院工业经济系工业经济专业学习; 1990年7月至1990年9月,毕业待分配; 1990年9月至2002年1月,历任南昌县莲塘镇政府干部、县政府办公室干部、县政府办副科级秘书、县政府办副主任; 2002年1月至2007年6月,历任南昌县东新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书记; 2007年6月至2016年1月,历任南昌县粮食局党组书记、副局长,南昌县粮食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任南昌县政协提案委主任; 2016年12月至2019年3月,历任南昌县房产管理局局长,南昌县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3月至2019年6月,任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正科级),县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9年6月至2020年8月,任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县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2020年8月至今,任南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四级调研员,县房产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来源:南昌县人民检察院 [详情]

江西省民政厅主要负责同志调整
江西省民政厅主要负责同志调整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2月7日,省民政厅召开干部大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主任徐忠同志出席会议,宣布省委关于省民政厅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 李明生同志任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刘金接同志不再担任省民政厅党组书记职务。[详情]

江西省分宜县任命1名副县长
江西省分宜县任命1名副县长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分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1月30日决定任命: 黄燕飞为分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分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期一年) 黄燕飞,男,汉族,1983年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来源:江西人大[详情]

江西省两名厅级干部履新
江西省两名厅级干部履新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1月30日上午,景德镇陶瓷大学召开领导干部大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刘光华同志出席会议,宣布省委关于景德镇陶瓷大学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 李良智同志任景德镇陶瓷大学党委书记,不再担任景德镇学院党委书记职务;梅仕灿同志不再担任景德镇陶瓷大学党委书记职务,另有任用。 1月30日,省委党史研究室召开干部大会,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大常委会选任联工委主任徐忠同志出席会议,宣布省委关于省委党史研究室主要负责同志职务调整的决定: 梅仕灿同志任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俞银先同志不再担任省委党史研究室主任职务。[详情]

南昌市进贤县任命1名副县长
南昌市进贤县任命1名副县长

  进贤县 进贤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9日决定任命: 易美荣为进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进贤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期一年) 易美荣,女,汉族,1988年9月生,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 来源:江西人大[详情]

景德镇一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景德镇一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景德镇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委研究同意,现将以下拟任人选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林茂盛,男,汉族,1972年3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任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公示时间从2022年1月28日起至2022年2月9日止。对上述公示对象有什么意见,请于2022年2月9日前,来信来电向景德镇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反映。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举报电话:0798—8224195,0798—12380 举报邮箱:zzb12380@jdz.gov.cn 联系地址:景德镇市瓷都大道666号景德镇市发展中心 邮政编码:333000 中共景德镇市委组织部 2022年1月28日 来源:瓷都组工 [详情]

胡江萍宜春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终止
胡江萍宜春市人大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终止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1月28日,宜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在宜春文化艺术中心召开。 会议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审议通过了关于胡江萍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终止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具体如下: 上高县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胡江萍辞去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胡江萍的代表资格终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胡江萍的宜春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相应终止。 决定任命: 周建鲜为宜春市审计局局长。 易玉明为宜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王  轲的宜春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详情]

景德镇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景德镇领导干部任前公示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景德镇市委组织部发布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具体如下: 林茂盛,男,汉族,1972年3月出生,中央党校大学,中共党员,现任景德镇市科学技术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拟任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公示时间从2022年1月28日起至2022年2月9日止。[详情]

江西三设区市公示、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江西三设区市公示、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江西三设区市公示、任免一批领导干部,具体如下: 赣州市 经市政府研究,决定: 钟福林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刘冬良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彭晗修同志任赣州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肖为民同志任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处长职务;  李竹青同志任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生工作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游天宇同志任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系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峰同志任赣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裕平同志任赣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免去其赣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职务; 钟华玖同志任赣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 谢毅文同志任赣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 曾强同志任赣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免去其赣州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袁雪林同志任赣州市公安局教育训练处处长; 徐立新同志任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雷军同志任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 谢瑛同志任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德昌同志任赣州市肿瘤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赵乘明同志任赣州市中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段德正同志任赣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朱逸同志任赣州市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其赣州市财政局总会计师职务; 吴良灿同志任赣州市人民政府投融资服务中心主任,免去其赣州市生态文明研究中心主任职务; 赖昌洪同志任赣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黄志云同志任赣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免去其赣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尹九洪同志任赣州市水土保持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文辉同志任赣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周兆东同志任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胡昊同志任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钟明光同志任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赖子安同志任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与企业服务局局长职务; 袁晓园同志任龙南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与企业服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王强同志的赣州广播电视大学副校长职务; 免去陈和生同志的赣州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凌远方同志的江西赣州技师学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严建锋同志的赣州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程金山同志的赣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谢江同志的赣州市公安局刑事警察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张江波同志的赣州市公安局特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王荣同志的赣州市公安局巡警支队支队长职务; 免去肖桂西同志的赣州市公安局教育训练处处长职务; 免去王孝友同志的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小才同志的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黄兴伟同志的赣州市肿瘤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李凌同志的赣州市中医院院长职务; 免去曾康华、聂宇波同志的赣州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陈标强同志的赣州市水土保持中心副主任职务。 宜春市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谢慧同志为宜春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刘方全同志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王翔同志为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主任,免去其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彭梅艳同志为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艾山吐尔地·巴哈依同志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范长春同志为市水利局副局长; 邹建军同志为市水利局副局长(正团); 毛文昌同志为市林业局副局长(正团); 曾春同志为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易帮碧同志为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国兵同志为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罗文静同志为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王祥同志为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帅琼同志为市政府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子文同志为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艾红云同志为市硒资源开发利用中心(市农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帆、熊灵芝同志为市科学院(江西富硒产业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易必钧同志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蔡宜萍同志的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张爱生同志的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吐尔孙江·木合塔尔同志的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欧阳小明同志的市物价工作专职副主任职务; 吴哲同志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黄少波、刘启明同志的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詹小林、徐新发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吴爱民同志的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彭辉同志的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张玲同志的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熊艺平同志的市科技情报所(生产力促进中心)所长(主任)职务; 陈应德同志的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职务; 汤辉同志的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抚州市 抚州市委组织部发布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具体如下: 王耀华,男,汉族,1977年12月生,中央党校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市政府办党组成员、副主任,拟任市直单位正处级领导职务。 公示时间从2022年1月27日起至2022年2月8日止。[详情]

蔡清平任江西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党委书记、总指挥
蔡清平任江西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党委书记、总指挥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近日,江西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党委书记、总指挥蔡清平一行到九江看望慰问援疆干部人才。 这表明,蔡清平任江西省援疆工作前方指挥部党委书记、总指挥。[详情]

江西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江西任免一批领导干部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江西任免一批领导干部,具体如下: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李克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经省政府研究决定: 李克坚任省体育局局长; 江尚文任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免去其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陈运平任景德镇学院院长; 韩之宇任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试用期一年); 黄小燕任省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承杰任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董圣鸿任江西师范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张高亮任江西农业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夏菲任东华理工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冷明任井冈山大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陈焕文任江西中医药大学副校长,免去其东华理工大学副校长职务; 叶新任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倪卫春任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梁丁盛任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宋雷鸣的省政府副秘书长职务; 免去晏驹腾的省体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周应华的省属国有企业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 免去陈雨前的景德镇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徐松柏的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福庆的省民政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骆小林的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叶琳的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明的省出资监管企业监事会主席职务; 免去蔡海生的江西旅游商贸职业学院院长职务; 免去刘德辉的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柯尊玉的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高唤虎的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庆寿的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2022年1月21日[详情]

金溪任命1名副县长
金溪任命1名副县长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金溪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7日决定任命: 宋志华为金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金溪县人民政府副县长(挂职期一年) 宋志华,男,汉族,1982年2月生,大学,中共党员。 来源:江西人大[详情]

刘强提名为江西省总工会主席候选人
刘强提名为江西省总工会主席候选人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近日,江西省总工会2022年度工作务虚会举行。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候选人刘强出席会议。 这表明,刘强提名为江西省总工会主席候选人。 刘强,男,回族,1962年4月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详情]

江西一设区市公布一批人事任免
江西一设区市公布一批人事任免

  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谢慧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谢慧同志为宜春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刘方全同志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王翔同志为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主任,免去其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彭梅艳同志为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艾山吐尔地·巴哈依同志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范长春同志为市水利局副局长; 邹建军同志(海军潜艇第二基地三十二艇员队上校副艇长转业)为市水利局副局长(正团); 毛文昌同志(96735部队上校参谋长转业)为市林业局副局长(正团); 曾春同志为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易帮碧同志为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国兵同志为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罗文静同志为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王祥同志为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帅琼同志为市政府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子文同志为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艾红云同志为市硒资源开发利用中心(市农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帆、熊灵芝同志为市科学院(江西富硒产业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易必钧同志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蔡宜萍同志的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张爱生同志的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吐尔孙江·木合塔尔同志的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欧阳小明同志的市物价工作专职副主任职务; 吴哲同志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黄少波、刘启明同志的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詹小林、徐新发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吴爱民同志的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彭辉同志的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张玲同志的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熊艺平同志的市科技情报所(生产力促进中心)所长(主任)职务; 陈应德同志的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职务; 汤辉同志的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2022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来源:宜春市人民政府 [详情]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熊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熊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熊军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日前,经南昌市纪委市监委指定管辖,红谷滩区纪委区监委对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熊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熊军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转移隐匿赃款,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插手工程项目;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熊军身为党员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未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纪律意识淡薄,价值观严重扭曲,贪恋金钱物质,甘于被“围猎”,严重损害了党的事业和形象。熊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涉嫌受贿犯罪,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党委会、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熊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熊军简历 熊军,男,汉族,1983年9月出生,江西鹰潭人,在职研究生学历,工程硕士学位,2005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05年7月参加工作。 2005年7月至2011年8月,历任广州地下铁道总公司运营事业总部技术员、技术助理、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2011年8月至2014年7月,南昌轨道交通地铁运营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4年7月至2015年7月,南昌轨道交通地铁运营公司副总经理; 2015年7月至2019年8月,历任南昌轨道交通集团合约部副部长、部长; 2019年8月至2019年9月,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总经理,南昌中铁穗城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兼); 2019年9月至2020年5月,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南昌中铁穗城轨道交通建设运营有限公司董事(兼); 2020年5月至2021年11月,南昌轨道交通集团运营分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2021年11月,被免职。[详情]

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梅树园派出所所长余中东被“双开”
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梅树园派出所所长余中东被“双开”

  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梅树园派出所所长余中东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 日前,鹰潭市纪委市监委对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梅树园派出所所长余中东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提级进行了审查调查。 经查,余中东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串供、销毁证据;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反廉洁纪律,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群众纪律,充当恶势力“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打听案情;违反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款,数额巨大,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犯罪;徇私情谋私利,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余中东身为党员干部、司法工作人员,纪法意识淡漠,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知法犯法,执法犯法,将执法权作为徇私徇情的工具,办人情案、关系案,严重损害政法机关公信力,且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期间不思悔改,性质恶劣、影响较大,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月湖区纪委决定给予余中东开除党籍处分;鹰潭市公安局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余中东简历 余中东,男,汉族,江西余江人,1968年6月出生,大专文化程度,1987年8月参加工作,201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8月至2013年4月,历任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民警、江边派出所科员、一级警员、副所长(科员); 2013年4月至2017年10月,任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梅树园派出所负责人(主持工作); 2017年10月至2018年9月,任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梅树园派出所所长; 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任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梅树园派出所所长、三级警长; 2019年12月至2022年1月,任鹰潭市公安局月湖分局梅树园派出所所长、二级警长。 来源:清风鹰潭[详情]

吉安市通过有关人选
吉安市通过有关人选

  吉安市 吉安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通过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委员:胡国敏 财政经济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刘小勇 委员:王珊(女)、肖燕萍(女) 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主任委员:聂桑影 副主任委员:熊敬忠 委员:陈春泉、黄斌、郭凯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主任委员:刘伟 副主任委员:谢启念 委员:廖建洲、曾荣、彭足群(女) (彭虔) [详情]

余干任命1名副县长
余干任命1名副县长

  余干县 余干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决定任命: 董振华为余干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余干县委副书记、副县长(挂职期两年) 董振华,男,汉族,1982年5月生,研究生,中共党员。(姚辉) [详情]

南昌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南昌通过一批人事事项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南昌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补选: 卢亮昊、李林、邹玉萍(女)、熊成为南昌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通过有关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人选: 邹玉萍(女)为南昌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 李林为南昌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 来源:江西人大[详情]

刚刚!万凯当选赣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刚刚!万凯当选赣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1月24日上午,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举行。会议选举:万凯当选赣州市人民政府市长;黄新荣、卓迅文当选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大会通过了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正式人选名单。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1号) 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选举万凯为赣州市人民政府市长。 现予公告。 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22年1月24日 万凯同志简介 万凯,男,汉族,1973年9月出生,在职研究生,中共党员,现任赣州市委副书记、市长。曾任省级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市辖区区委常委、公安分局局长,地级市市直部门正职,县长,县委书记,地级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省政府组成部门副职、常务副职等。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公告 (第2号) 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1月24日选举黄新荣、卓迅文为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现予公告。 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主席团 2022年1月24日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主任委员名单 (2022年1月24日赣州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农业和农村委员会 主任委员: 文红群(女) 来源:赣南日报 [详情]

韩高峰当选赣州市政协副主席
韩高峰当选赣州市政协副主席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1月23日,政协赣州市第六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选举大会选举韩高峰为副主席。 韩高峰简历: 韩高峰同志 韩高峰,男,汉族,1976年4月生,在职大学,九三学社社员,现任六届赣州市政协副主席,九三学社赣州市委会主委。曾任地级市副处级事业单位正职,九三学社地级市委会主委等职务。 [详情]

景德镇高新区管委会主任调整
景德镇高新区管委会主任调整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1月21日,景德镇高新区召开领导干部大会,宣布省委关于区领导班子调整的决定。 会议宣布,倪卫春同志任职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详情]

夏菲已任东华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夏菲已任东华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近日,带着新春的祝福和问候,夏菲以东华理工大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身份看望慰问了老领导、老干部、困难教工和学生困难党员,带去组织的温暖、新春的祝福,鼓励困难党员、困难教职工树立信心。 这表明,夏菲已任东华理工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详情]

罗恩华任江西省记协专职副主席
罗恩华任江西省记协专职副主席

  来源:江西政读 获悉,根据江西省委决定,1月21日,江西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三次常务理事会议选举并增补罗恩华同志为专职副主席(副厅长级)。[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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