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015年春节期间,李峰在该校新建食堂、宿舍工程施工以及资金拨付过程中,先后3次收受施工单位管理人员王某所送土特产和“红包”0.05万元。瑞金市纪委监察局责成市教育局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并免去其校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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