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背后的故事】巡视办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贯穿始终

  6月29日,2015年中央巡视组第二轮巡视开始进驻。细心的读者都会发现,和以往一样,出席动员会的除巡视组的同志外,还有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负责同志,他们既要求被巡视单位配合和监督巡视工作,同时也就依规依法巡视对巡视组提出要求。

  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统筹、协调和指导职责,确保巡视工作顺利推进。

  以领导小组办公室为例,可以从很多鲜为人知的细节印证其统筹协调职能。比如中央巡视组人员构成,一个巡视组完成一次巡视,第二次组建时有的三分之二以上都换成新人了,轮岗力度非常大。这就得益于巡视办的统筹协调。今年,进一步整合资源、充实力量,从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审计署、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监事会和省区市纪委、中央纪委派驻纪检组抽调干部,参加到巡视工作中来。

  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组长不搞铁帽子

  《巡视工作条例》明确:“党的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员会设立巡视组,承担巡视任务。”“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巡视组长根据每次巡视任务确定并授权。”

  过去,巡视组进入被巡视单位后,就被安排进了既定程序,巡视对象把巡视组摸得一清二楚,巡视效果就会打折扣。

  十八大以来,紧紧围绕发现问题的总要求,巡视方式不断创新。2013年,第一轮巡视就探索实行“三个不固定”,组长不固定、巡视对象不固定、巡视组和巡视对象的关系不固定。巡视组长不搞铁帽子,一次一授权,建立和完善组长库。这次《条例》修订体现了“三个不固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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