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江西省决定提高艰苦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2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最边远地区农村中小学教师特殊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36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500元。新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廖乐逵 袁辉翔 记者 高小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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