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出来就要处理,不搞下不为例”

  “报告是为了接受监督。从‘家产’到‘家事’,个人有关事项随时为组织所掌握,倒逼领导干部遵规守纪、廉洁为官,防止‘小洞不补,大洞吃苦’。”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瞒报、迟报或者不如实填报,都是不守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行为,是党性观念不强、党纪意识淡薄的体现,归根结底是对党不忠诚。

  去年,湖北省通过抽查核实将6名发现有问题的省管干部移交省纪委调查处理,在领导干部中产生了很大震慑。

  及时通报问责查处的典型案例,是让领导干部打消侥幸心理、心存戒惧的有效手段。此外,不少地方纪委工作人员建议,进一步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有必要加强部门联动。

  “要求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涉及房产、婚姻、股票、存款、投资实业等方方面面。利用科技手段,建立公安、民政、房产、金融等相关部门和机构的信息共享平台,一方面能让信息查询、核实更准确便捷,同时对数据变动比较频繁、异常的,可以及时预警。”浙江省宁海县纪委干部张晨说。

  专家指出,在加大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密度、力度的同时,还要强化对工作结果的运用。

  “建立干部诚信档案,作为考评、选任干部的重要依据。针对瞒报行为,以及个人资产等‘合法性’存疑的问题,明确政策界限,细化处理规定。”专家认为,应定期检查各地运用抽查核实结果的情况,发现存在未经核查就提拔重用干部,或者核查发现存在明显问题不按规定处理的,严肃追究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