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士享受副省级干部医疗保健待遇

  为吸引更多的高层次人才到江西创业发展,江西省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引进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措施,鼓励各用人单位引进博士以上高层次人才。

  江西对引进人员由用人单位给予不低于2万元的安家费,引进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不低于本单位同条件、同岗位人员标准,特殊岗位实行特殊薪酬激励政策。

  对引进的院士,江西省给予每月生活补贴10000元,享受副省级干部医疗保健待遇,住房不低于150平方米,配备工作用车和工作助手。引进的“长江学者”、中国科学院“百人计划”入选者或“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等高层次人才的生活补贴、住房和医疗保健待遇由本人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此外,引进优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可不受单位编制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结构比例限制。博士后可直接确定为副高专业技术资格,已经具有副高资格的,根据资格条件可以破格申报正高职称。

  另外,家属安置比照部队军官家属安置办法,由相关部门妥善安置,也可由用人单位与引进人才协商解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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