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建受纳场涉嫌违规
除了违建现象外,落在城管局头上的还有治理私设建筑垃圾受纳场的任务。
因为光明新区的特殊土地性质,一些社区甚至自己在临近的荔枝地、山地、池塘设为垃圾受纳场,按照每车200元左右的价格,私自承接建筑垃圾。
一直以来,光明新区成为深圳全市余泥渣土的受纳处。辖区内泥头车横行、道路被渣土覆盖、违法渣土受纳场遍布等等问题突出。
当地居民称,无论白天黑夜,运送渣土的泥头车在光明新区的马路排成长队,成为景观。这些渣土并非都是前往正规的受纳场,而是倒在非法受纳场,每车收费100元至300元不等。
对此现象,光明新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当地媒体采访时称,一些非法受纳场多为社区领导擅自开设,社区居民也有利益分享,难以根治。
他们一方面着手在公明、光明办事处选址建一至两个临时受纳场,另一方面呼吁政府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体系,以解决以他们现有力量难以查处大量泥头车的问题。
2013年,为解决新区新增余泥渣土和渣土乱弃乱倒现象。徐远安时任局长的光明新区城管局拟定6处余泥渣土受纳场,报请相关部门批准。
根据光明新区城管局向深圳市规划和国土委员会光明管理局提交《关于征求拟申报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的相关事项意见的函》(以下简称意见函)显示,光明新区余泥渣土日益剧增,余泥渣土乱倒乱弃现象时有发生,而解决这一问题的唯一有效措施就是加快推进余泥渣土受纳场建设。
意见函提到,光明新区成立以来,只有田寮一个余泥渣土收纳场列为深圳市的正式受纳场,但是自2009年2月立项以来,因为征地受阻,延时4年也未建成纳土。
在“渣土围城”、建筑垃圾乱倒乱弃的严峻形势之下,光明新区城管局自行寻址,于2013年列出“碧眼、玉律、白花、西田、盲婆坑及红坳”6个场址作为余泥渣土临时受纳场进行申报建设。
按照《光明新区余泥渣土临时受纳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城管局作为余泥渣土受纳场的审核审批单位,按照程序,应该由经营建设方自行寻找场址,找到场址向规划国土部门报备,获得规划国土部门批准,经营建设方再到城管局审批。
但城管局2013年这次自行报建的6个受纳场,显然已违反了上述规定。城管局作为监管审批单位,自行拟定受纳场址,并向规划国土部门报批。
据公开资料显示,在这六个报批的场所中,只有“玉律、红坳、盲婆坑”纳入建设,盲婆坑受纳场至今仍在建设中,玉律受纳场已于去年填土100%,已经饱和封场,剩下红坳受纳场仍在运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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