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新闻:江西3名厅官被“断崖式”降级 均被开除党籍

  诸位知道,公务员晋升职务,要按照逐级晋升的原则。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才能够破格或者越一级晋升职务。

广告

  晋升不易,且升且珍惜。遗憾的是,有些人没能珍惜。过去一年来,江西有三名厅级干部因为严重违纪遭遇“断崖式”降级,成为副处级非领导和主任科员。他们是:抚州市委原常委、临川区委原书记李智富,新余市高新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主任任光明,九江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原副主任王利。

  来看看江西省纪委是如何对这三人的严重违纪行为进行处理的:

  李智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为谋取个人职务调整,送给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在省纪委对其问题进行初核前,李智富主动向临川区纪委上交其违纪所得;在组织调查期间,能够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交代问题;在中央纪委查办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省总工会原主席陈安众案件过程中,两次主动向专案组交代自己所涉违纪问题。依据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李智富被开除党籍、免去抚州市委委员职务,并被取消副厅级待遇,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任光明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在2013年我省开展违规收送“红包”专项治理活动期间,任光明主动向新余市纪委上交违纪所得,并主动向新余市委、市纪委主要领导说明有关违纪情况;在组织调查期间,积极配合,认错态度较好。依据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给予任光明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并将其降为主任科员。

  王利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私利,其行为构成严重违纪。在组织调查期间,王利能积极配合,如实交代问题,主动上交违纪所得。依据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利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副厅级待遇,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首先,可以确定的是,这三名曾经的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均存在严重违纪行为;其次,三人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样的情况是可以从轻处分的。

  接下来,我们一起学习下中纪委老王提出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是极极少数。“四种形态”强调要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已成为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的一个重要遵循。上述三名“断崖式”降级的厅级官员,该归于哪种形态,应该不难发现。

  我国有句古话,叫“杀鸡给猴看”。对严重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作连降N级的处理,其警示意义在于,即便能够避免牢狱之灾,也无法避免在政治上“辛辛苦苦几十年,一下回到解放前”。

  撰写:张武明 李 伟

  编辑:杨 静

  签发:朱雪军

最全面的江西生活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爱江西(微信号:zuinanch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