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召开的全省社会保险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十二五”期间,江西省参保群众社保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城镇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养老 金突破2000元,城镇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十一五”期末的平均1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城镇居民医保由6万元提高到10万元。

  政策内住院报销比例,城镇职工医保由“十一五”期末的73%提高到81%,居民医保由55%提高到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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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十二五”期间,江西工伤、生育保险待遇也大幅提高。其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从2010年的人均9万元提高到人均58万元,生育保险人均待遇津贴较“十一五”期末增长了1.4倍。

  今年,江西省还将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实施,推进助保贷款政策落实,推进以建筑业参加工伤保险为重点的专项扩面行 动,启动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同时,还将继续落实社保各项待遇,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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