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日,记者从省纪委获悉,目前,全省设区市本级共成立了97个巡察组,县一级共成立了438个巡察组。统计数据显示,去年以来,我省市县两级党委共派出巡察组535个,对1200余个地方(单位)开展巡察,发现各类问题线索7561个,立案1041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82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4人,有效发挥了利剑作用。

  据了解,全省各市、县(市、区)巡察组把省委巡视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作为巡察工作的重点内容来抓,强化被巡察党组织的主体责任,整改意见书由党委(党组)书记签收、立此存照;督促被巡察单位针对巡察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对账销号,逐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