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广丰区沙田镇国土资源所所长夏毓富,因在担任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副主任期间收受红包礼金问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免职处分。

  去年7月17日,广丰区纪委接到一封实名举报信,信中附上了送红包礼金账单。举报人为桐畈镇蒋坞村土地整改项目的一名承包商,他因工程款未及时决算,而反映区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主任翁某、时任副主任夏毓富在负责土地整改项目中,收受红包礼金的问题。

  “对顶风违纪的案件,要坚决从严从快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区纪委态度鲜明,次日即成立调查组展开深入调查。

  调查组随即分别约谈了举报人、另外一名承包合伙人、夏毓富和翁某等人。刚开始,夏毓富抱有侥幸心理,抵赖不承认。调查组对夏毓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交代问题,争取得到党纪从轻处理。”同时,邀请与其关系好的一些朋友同事来做工作。经过多次谈话,在亲情和政策的号召感动下,夏毓富承认了自己违规收受红包礼金的事实。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13年5月左右,桐畈镇蒋坞村土地整改项目刚开工不久,夏毓富带了二名技术人员到现场作技术指导。承包该工程的一名老板热情接待了他。“夏主任,你们工作很辛苦!这点茶水费是我的一点心意,请您与翁主任务必收下……”该老板把正在现场察看的夏毓富拉到一边,掏出了各装了2000元的2个红包递给夏毓富,并请他把其中一个转交给翁某。

  “这不太好吧!”在半推半就中,夏毓富收下该老板给的现金。后来,夏毓富并未将那2000元转交给翁某,而是将4000元全部占为已有。

  “任何时候我们都不能有贪占别人钱财的念头,原以为收个几千元钱不算什么,殊不知已触碰了纪律底线,给自已也给单位带来了不良影响。”夏毓富懊悔不已。

  “几千元钱,看似小事,却是对纪律的践踏,是对党纪国法的无视。这种小贪小贿不制止,日后可能成为大祸患。”广丰区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只要触碰了纪律“红线”,就必须惩处。

  这是广丰区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查处的一起典型案例。夏毓富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无视党纪党规,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接受红包礼金,顶风违纪。鉴于其后来能够认错悔错,并主动退缴赃款,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广丰区纪委给予夏毓富党内严重警告和免职处分,并及时向社会通报曝光,释放了持之以恒纠“四风”的强烈信号。(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