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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4月13日南昌讯(记者 良保 实习生 潘菲)4月13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3月份全国各地查处的107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其中,涉及江西3起。

  分宜县湖泽镇闹洲村石下村原小组长许秋生套取集体资金问题

  许秋生在任湖泽镇闹洲村石下村小组长期间,以渠道维修工程款名义用他人名字冒领村小组集体资金6000元,并将冒领的6000元与另外两人私分。

  2016年2月,分宜县纪委给予许秋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广丰区大南镇茭塘村党支部第一书记朱新荣套取扶贫资金问题

  大南镇民政所副所长朱新荣在兼任该镇茭塘村第一书记期间,编造虚假项目资料,套取区民政局移民办下拨的大中型水库移民扶持资金44.6万元,用于支付茭塘村招待、购买土特产以及其经营的马家柚基地建设等费用。

  2016年2月,广丰区纪委给予朱新荣开除党籍处分。

  吉安县固江镇赛塘村村委会主任王旭民向村民索要现金问题

  王旭民以帮助本村村民王某办理危房改造补助花费了一些费用为由,要求王某拿出4000元弥补其开支。2015年12月,王旭民得知县纪委在调查此事后,将4000元现金退还给王某。

  2016年2月,吉安县纪委给予王旭民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