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一治到一山三治
庐山的管理体制自古以来就是变动不居。
早在宋朝以前,庐山的行政归属一直是一山一治。
据江西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江西省社科院原院长周銮书著作的《庐山史话》一书记载,古代庐山的行政归属,宋以前都属于九江,但所属州郡县的名称时有变化。
春秋战国时期,庐山是楚国领地。秦统一天下后,庐山先后归九江郡、豫章郡柴桑县、寻阳郡柴桑县管辖。
五代杨吴大和年间(929年-935),山南地区设“星子镇”,隶属德化县。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星子由镇升格为县,从此,庐山开始按山北、山南分属德化(今九江县)、星子两县管辖。
仅隔四年,朝廷在星子设南康军,辖星子、都昌、建昌。“军”是宋代县以上的一个行政区域,一般设在冲要之地,相当于州或者府。
设立南康军后,庐山山南由南康军下辖的星子县管辖,山北由隶属江州的德化县管辖。
从宋朝初年开始至民国初年,近一千年左右,庐山为两府两县所分治,庐山北部属江州德化县(江州在元时称为江州路,明清两代时称九江府;民国三年1914年德化县改称九江县),南部属南康府星子县(宋时的南康军,在元时称南康路,明清两代称南康府)。
1926年,民国政府将庐山警察署和清丈局(土地房产测绘单位)合并设立“庐山管理局”(县级),负责管理庐山风景名胜事宜,隶属九江市管辖。这也是庐山首次有自己的行政区划。
当时庐山管理局的管辖范围基本在山上,和山下九江县、星子县的交界仍混淆难辨。为此,江西省政府还专门派员勘定范围。
1930年,九江市撤销,庐山管理局升格为厅级,改由江西省政府直辖,以九江、星子两县所属的庐山山地为管理局的辖区,受当时时局影响,庐山管理局的行政《组织规程》没有完全实行。
庐山管理局设立之后,庐山的管理格局是一山三治,当时的管理在“役政”上也存在矛盾。
《庐山志》记载,庐山全部山地区域,原属九江、星子两县所管辖。自成立管理局设治以来,其管辖区域迄未与九、星两县为明白之规定。以致民政部分,如编组保甲,推行役政各事,成畸形现状。三十五年四月,奉省政府明令规定:“庐山人民土地治权,仍归九星两县,惟管理权则属之管理局。”
1939年4月,庐山沦陷,庐山管理局随之解散,直到1945年又重新设立。
现年84岁的庐山地方史专家王炳如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说:“在国民政府时期,庐山的管理体制也一直没理顺,但当时庐山管理局的级别比较高,是地厅级,庐山管理局名义上是由江西省政府管辖,但其人事任命、经费调拨均是由行政院负责。”
“新中国成立前,解放军进驻庐山,当时成立临时管理机构——庐山管理处,实行军管,”王炳如说。
《九江市(地区)政权系统组织史资料》显示,1949年7月成立庐山管理处。1950年4月,庐山管理处改称庐山管理局(厅级),9月又改称江西省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
南昌大学党委原书记郑克强等主编的《赣文化通典(地理与行政区划沿革卷)》称,新中国成立之初,江西省人民政府针对庐山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于1950年9月27日作出六项处理决定,其中有:划清辖区,明确责任。过去有大小庐山之分(以范围大小而言),现决定小庐山为管理局辖区,大庐山在九江者为九江辖区,在星子者为星子辖区。
1953年7月,江西省庐山特别区人民政府成立,由省人民政府委托九江专署领导。原江西省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改称中南行政委员会庐山管理局(厅级),属于庐山行政管理机构,直接受中南行政委员会领导。
“当时庐山特别区人民政府和中南行政委员会庐山管理局差不多同时成立,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现年88岁的庐山文史专家、庐山管理局退休老干部殷荫元说。
4月15日,《庐山往事》一书作者、九江日报社总编辑助理杨振雩在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庐山是中南局的一个特别行政区。“文革”前,庐山属省管单位,正地级,与九江地区平起平坐,九江地委副书记兼任庐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1954年12月,江西省庐山特别区人民政府和中南行政委员会庐山管理局撤销,复设江西省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1955年2月改称江西省庐山管理局。
“中南局直管时,我们经常去汉口开会,不过后来又划归江西省政府直管,当时在省上开大会时,专门有个庐山代表团。”殷荫元接受澎湃新闻记者采访时说。
1957年7月经江西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在庐山设立牯岭镇人民委员会,与庐山管理局合署办公。由省人民委员会委托庐山管理局代管。1958年2月牯岭镇人民委员会改称庐山镇人民委员会。
“文革”期间,庐山的隶属多变,时而隶属省,时而隶属九江地区,时而隶属九江市(县级)。
杨振雩说:“‘文革’期间,九江成立革委会,庐山降格为正县,由九江市管。甚至短时间,庐山一度降至科级单位——九江市庐山镇革委会,那时的‘九江市’指小市,属县级。‘文革’结束后的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期, 庐山复归省管,正地级。八十年代,九江地市分设,庐山成为九江市的庐山区,之后成立庐山管理局,副地级,省直属单位,由九江市代管,一直延续至今。”
近一个世纪,庐山管理局的管辖权限基本在山上,即“小庐山”范围。直到1977年,江西省成立庐山管理局革命委员会,行政区域从原来山上的牯岭镇扩充到了山下的东风、威家、赛阳、高垅、红旗五个公社。
这一模式仅维持3年。1980年,庐山管理局成为九江市下属的庐山区,山下的东风、威家等五个公社划归九江市郊区,庐山继续被分割管辖。
《中国共产党江西省组织史资料》第一卷显示,1977年1月,经省委决定恢复江西省庐山管理局。同年4月,经省委批准撤销庐山革命委员会,成立江西省庐山管理局革命委员会。1979年3月,经省委批准江西省庐山管理局革命委员会改称江西省庐山革命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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