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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抚州市纪委通报了9起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分别是:

  1、崇仁县航埠镇原副镇长吴九盛骗取征地拆迁补偿资金问题。2011年至2014年期间,吴九盛作为航埠镇抚吉高速征地拆迁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兼下设办公室主任,利用管理抚吉高速征地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采取私自伪造征地补偿协议、收条等欺骗手段,骗取征地拆迁补偿款等共计人民币163600元,占为己有。2016年5月,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零四个月。经崇仁县纪委研究并报崇仁县委批准,给予吴九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金溪县琉璃乡何坊村党支部书记饶新昌非法收受他人财物、违规出租集体资产问题。2013年上半年,饶新昌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4200元;2011年下半年,未经集体讨论,也未进行公开招标,擅自决定将何坊村谢家源水库出租。经金溪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饶新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临川区青泥镇肖家村党支部书记付文强骗取财政补贴资金等问题。2013年,付文强虚报桔树面积,骗取财政南丰蜜桔产业发展补贴资金5580元。同时,对该村自2007年以来违规收取农户建房费60.22万元负主要领导责任。经临川区纪委研究决定,给予付文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高新区崇岗镇仙溪村会长李清贤、11组原组长邱友贵篡改征地款分配名册、公款私存问题。2015年2月,邱友贵以村公益事业开支为由,要求李清贤篡改仙溪村11组“四路一河”及外环路征地款分配名册,将本组剩余的征地款15.08万元全部打入其个人账户。同时在未征得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分配户籍不在本组的邓某母女征地补偿款2.41万元。经崇岗镇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李清贤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邱友贵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程序撤销其组长职务。

  5、南城县徐家乡厚坪村套取移民专项资金问题。2008年至2014年期间,厚坪村以水库承包、收杂木款、租山收入、毛竹间伐等形式,套取国家移民专项资金共计204000元,入村委会账用于村委会日常开支。经南城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村党支部书记邓金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南丰县傅坊乡荷塘村委会挤占困难户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4年12月,荷塘村委会帮助11户困难户成功申请到危房改造资金,但将其中邱某某的危房改造资金5000元以修路赞助款的名义进了村财务账。经南丰县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荷塘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付七仔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广昌县甘竹镇林业工作站副站长(主持工作)钟新平吃拿卡要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钟新平接受甘竹镇多名扇片厂经营者和某货运站老板的多次宴请,并先后2次要求扇片厂经营者为其支付个人餐饮消费款项共计930元;在对甘竹镇某扇片厂货物运输执法检查过程中,接受该厂经营者为自己的私家车加油200元。经广昌县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钟新平记过处分,并建议县林业局调整其工作岗位。

  8、宜黄县南源乡民政所协理员吴永良骗取国家移民搬迁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12月,吴永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已故父母两人虚报为该乡港口村增源组移民搬迁对象,骗取国家移民搬迁补助资金5000元。经宜黄县南源乡纪委研究决定,给予吴永良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黎川县湖坊乡水湖村委会委员黄国福侵占群众养老保险资金问题。黄国福在保管李金仂养老保险存折期间,于2012年3月至2015年9月,先后7次从李金仂养老保险金存折中支取354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6年1月,在李金仂儿子赵发孙询问后,才将存折和从该存折中支取的3540元现金一同交还给李金仂。经黎川县湖坊乡纪委研究决定,给予黄国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抚州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