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抚州市纪委实名通报了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这6起典型问题分别是:

  东乡县农业局副局长艾建春、项目股股长付华丰、项目股工作人员乐继义接受服务对象吃请、工作日中餐饮酒问题。2016年11月28日上午,东乡县杨桥殿镇下易村村民陈某因承包了该镇宋塘村大约100亩荒地想申请县农业局的项目,邀请艾建春、付华丰、乐继义三人到现场察看。中午,艾建春等3人接受了陈某的宴请,并每人喝了两杯白酒。东乡县纪委分别给予艾建春、付华丰、乐继义三人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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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溪县民政局原副局长杨河源收受“红包”问题。2012年至2014年,杨河源在任金溪县民政局副局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多名不符合“带病回乡”情况的退伍军人办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37.78万元。收受退伍军人何XX、杨XX、傅XX等人送的现金及物品共计5150元,并接受蒋XX宴请一次。经金溪县委、县政府批准,金溪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杨河源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由主任科员降为科员。

  金溪县民政局原副主任科员、优抚股原股长倪小华违规收受“红包”问题。2011年至2015年,倪小华在任金溪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优抚股股长期间,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规为多名不符合“带病回乡”情况的退伍军人办理“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待遇,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35.93万元。收受退伍军人饶X、余XX、沈XX、揭XX、杨XX等人送的现金及物品共计3630元,并接受何XX宴请两次。经金溪县委、县政府批准,金溪县纪委监察局给予倪小华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由副主任科员降为科员。

  崇仁县卫计委党委委员、副主任杨少先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2016年3月,杨少先操办其父亲丧事期间,未严格执行“两报告一承诺”规定,未向相关部门报告办理丧事有关事宜,并收受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人民币5632元。在组织调查期间,杨少先能积极退回所收礼金。崇仁县纪委给予杨少先党内警告处分。

  崇仁县卫计委基层卫生股负责人黎敏昌(非中共党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问题。2016年10月,黎敏昌在操办其母亲丧事期间,未严格执行“两报告一承诺”规定,未向相关部门报告办理丧事有关事宜,并收受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人民币2294元,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崇仁县监察局给予黎敏昌行政警告处分。

  抚州市第二车辆综合性能第二固定检测站违规公款接待问题。2013年6月至2014年10月,抚州市第二车辆综合性能第二固定检测站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27500元,用于购买接待用的红酒、梨子、莲子及评审专家劳务费用等开支。时任负责该检测站财务审核及监督管理的副站长黄长祺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临川区纪委给予黄长祺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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