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监委会同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研究制定了《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严惩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级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聚焦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案件及坐大成势的过程,严格查办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重点查办以下案件:







来源:抚州公安
最全面的江西生活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爱江西(微信号:zuinanchang)

10-29 09:36评论(0)|
10-29 09:36评论(0)|
10-29 09:34评论(0)|
10-29 09:29评论(0)|
10-29 09:26评论(0)|
10-29 09:16评论(0)|
10-29 09:14评论(0)|
10-28 09:34评论(0)|
10-28 09:30评论(0)|
10-28 09:29评论(0)|
查看评论(0)网友评论
发 表 登录|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