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宁都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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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审理一起诈骗案

  被告温某为宁都县房管局职工

  以投资房地产开发

  高速公路维修、买山等虚假事由

  诈骗他人财物高达249.9万元

  这么多钱都用来干嘛了?

  赌博!

  最终结果是

  钱全输光了人还要坐牢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0年

  被告人温某以投资房地产及生意资金周转为由,骗取被害人温某2、张某1夫妇人民币共计89.1万元。

  2012年

  被告人温某谎称在宁都县肖田乡买山,以需要周转资金为由,骗取被害人潘某1人民币10万元。

  2013年

  被告人温某再次谎称在宁都县肖田乡买山,以需要周转资金为由,骗取被害人钟某人民币10万元。

  同年8月,被告人温某谎称在宁都县范围内购买矿山,以需要投资资金为由,骗取被害人温某3人民币9万元。

  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间

  被告人温某谎称其在宁都房地产生意规模扩大,还要承接高速公路维修业务,需要资金周转,骗取被害人李某、曾某1人民币50万元。

  被告人温某以高速公路维修业务需要资金周转为由骗取被害人温某1人民币82万元。

  2014年9月

  被告人温某再次谎称高速公路维修业务需要资金周转,骗取被害人温某4人民币20万元。

  同年9月26日,因被害人黄某、蔡某等人与被告人前妻廖某于2009年合伙在梅江镇大考场29号的所建房被列为违章建筑,须缴纳罚款。被害人黄某等人误认为被告已交30万元罚款,遂补交30万元给被告人温某,随后温某将30万元据为己有。

  被告人骗取财物后

  除支付部分利息外

  其余钱款均用于赌博挥霍一空

  累计造成损失249.9万元

  2015年4月9日

  宁都县公安局以涉嫌诈骗罪

  对温某展开网上追逃

  2015年12月12日

  温某在浙江温州被抓获

  同年12月15日

  被宁都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归案

  温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温某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以从轻处罚。

  宁都法院一审依法判处被告人温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责令被告人温某退赔受害人损失249.9万元。

  赌博是违法行为

  因赌博骗人钱财更是错上加错

  法网恢恢

  不要知法犯法!

  来源:江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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