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市区人员出行管控工作的通告

  广大市民: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经月湖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月2日24时起,在月湖区范围内实行居民出行管控措施。

  一、严格控制市区居民出行。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其他人员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和在保障公共事业运行、群众生活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上班外,不得外出。特殊原因需要外出的需随身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

  二、月湖区辖区内各住宅小区(含开放式小区)实行机动车、电动车交通管制。除参与疫情防控、公务车辆、医疗救护、生活生产保障、应急救援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禁止出入通行。

  三、全区所有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朋友、邻里,协助工作人员劝导小区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不聚集。 

  四、对拒不听从村(居)民小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检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各级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引导群众减少外出活动,全面动员群众自觉居家,以更大范围切断病毒传播途径。

  六、人员出行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举报电话:0701—6221644。

  特此通告

  鹰潭市月湖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指挥部

  2020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