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昌西湖区发布、东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模范兴国客户端、赣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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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急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

  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2020年2月11日,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报告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疑似病例,现向社会公布其主要行动轨迹,急寻密切接触者。

  该患者于1月15日上午10时乘天航GS6557次航班经济舱(南昌至青岛)飞往山东青岛;于2月9日上午6时50分乘山东航空SC4909次航班经济舱(青岛至南昌)返回南昌;于2月11日中午12:00—12:40在西湖区系马桩街217号有家便利店(中山路点)用餐,地址:中山路与系马桩街交界处。

  生命和健康高于一切,为了保护您和家人及公众的健康,请曾于1月15日乘坐了天航GS6557次航班(特别是座位号为经济舱22—28排)的乘客、2月9日乘坐了山东航空SC4909次航班(特别是座位号为经济舱20—26排)的乘客、2月11日中午12:00—12:40在该“有家便利店”用餐及购物的市民注意:1、对部分已经超过了目前已知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最长潜伏期的市民,仍需关注自己的身体状况。2、对于在接触后14天内的市民,应及时主动向当地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疾控中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当地政府部门做好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等相关工作;坚持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测量体温,监测过程中,如本人或家人发现异常者请立即与社区居委会联系,并就近到定点医院就诊,并主动向医务人员告知本事件。

  同时,提醒广大居民切实提高好自我防控意识,出门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不聚餐,就诊过程不宜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南昌市西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2月12日

  关于寻找疑似病例患者

  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兴国县一名新冠肺炎疑似病例陈某,在2月1日至6日期间,未佩戴医用口罩等防护措施,先后在以下时间、地点活动过,请广大市民自行对照下表(附后),如您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活动过,请第一时间与当地村(居)委会或县疾控中心联系,并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积极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一、立即停止外出,自觉居家封闭隔离观察14天,发现发热、干咳、 头疼、乏力等不适症状,请立即联系县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797—5326188)。

  二、家人及其他密切接触者自觉居家隔离14天并每天自我测量体温。

  三、勤洗手、勤通风,个人生活用具高温消毒处理,规范清洁手、眼、鼻等部位,减少感染风险。

  举报电话:0797--5327887(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特此公告。

  兴国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抚州东乡区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确诊病例1:乐某,男,武汉返

  现住址为抚州市东乡区杨桥镇杨桥街上。

  1月19日患者从武汉乘坐动车到达南昌西站并转高铁于16时42分到达抚州东站,出站后乘罗某某出租车回到杨桥镇杨桥街上家中,无其他外出史。

  1月20日:10时左右患者带儿女到杨桥中学院内玩耍半小时。

  1月21日:10时左右,患者到其家附近宋某某(杨桥镇街上)理发店理发,患者在理发店共停留1小时左右。

  1月22日:16时左右患者带儿女到杨桥卫生院院内玩耍30分钟。

  1月23日至27日,患者一直在家中,无外出史,并于26日开始接受杨桥卫生院安排的医护人员每日两次体温监测。

  1月28日:17时患者出现发热(37.6℃),由区人民医院120专车送到东乡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后收入区人民医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2:郭某,女,确诊病例1乐某的弟媳。

  现住址为抚州市东乡区杨桥镇杨桥街上。

  1月23日:14时从湘潭北站乘坐高铁返回东乡,出站后坐小叔子车回到杨桥镇街上家中。

  1月24-25日:因天气下雨、寒冷,患者居家期间未外出。

  1月26日:19时,患者带儿子前往杨桥卫生院就诊,在医师韩某某处就诊,逗留时间约30分钟。

  1月27日:9时患者带儿子自驾车到区人民医院就诊,在儿科门诊医师鲁某某处诊治,逗留时间约6分钟。后前往三楼检验科指尖采血,逗留约5分钟,未取药,直接返家吃饭,当日16时带其前往杨桥卫生院医师乐某某处就诊,逗留时间约10分钟。

  1月28日:14时,患者带儿子前往杨桥卫生院医师曾某某处就诊,逗留时间约10分钟。

  1月29日:9时,患者带儿子乘区人民医院120救护车前往区人民医院就诊。在儿科发热门诊查血常规和胸部CT,之后经专家会诊其儿收入感染科住院隔离治疗。

  1月30日:17时30分,患者发热,收入感染科住院隔离治疗。

  确诊病例3:何某某,男,武汉返乡人员。

  现住址为抚州市东乡区圩上桥镇东岗村。

  1月22日回东乡后无外出史,一直待在家中隔离观察,30日拨打120送至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确诊病例4:陶某某,女,现住址为抚州市东乡区翰林苑2栋4单元。

  1月29日:开车从南昌新建经高速返回东乡翰林苑。

  1月30日至2月4日:居家,无外出史。

  2月5日:12时至12时30分左右患者从家中步行去往翰林苑小区内的金点百货买水果,随后步行返回家中,逗留约15分钟。

  2月5日:15:30左右患者骑电动车至台湾花园门口的一家名为蔬菜遇上猪肉的店买菜,之后返回家中,逗留时间约15分钟。

  2月5日:16:45左右患者骑电动车去了翰林苑小区门口东侧对面的裕立欣药房,买药后返回家中,逗留时间约20分钟。

  2月6日:居家,自行服药后体温出现下降,无外出史。

  2月7日早上患者骑电瓶车从家中去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二就诊。

  友情提醒:如有居民曾密切接触过上述确诊病例,请第一时间向所在街道或乡镇报告,并立即拨打东乡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服务专线反映(联系电话0794-4270390)。

  东乡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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