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12309中国检察网、抚州日报、抚州政法

广告

  近日

  东乡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受贿罪

  提起公诉的乐猛辉

  获刑13年罚金30万

  全文如下

  近日,经江西省东乡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区法院以被告人乐猛辉涉嫌诈骗、受贿案,其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二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追缴被告人乐猛辉违法所得人民币七万一千元,予以没收。

最全面的江西生活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就爱江西(微信号:zuinancha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