歃血为盟

  本意是指古代举行盟会时

  微饮牲血,

  以示信守誓言的诚意行为

  而在现实生活中

  这种充满了仪式感的行为

  更多的被黑社会性质组织所利用

  成为他们拉拢小弟、聚拢人心的手段

  2001年,修水县社会无业青年桂某伙同熊某生、陈某、龚某元、吴某为、“正伢”、“鬼崽”等7人,采用“喝血汤”的方式结拜为兄弟,桂某排位老大,并立誓 “相互照应”。就此,开始了其团伙组织在修水长达十几年的“混世”之路。  

  “老大”桂某自初中毕业后,便在修水县城城南地区“打溜”,多次受到治安处罚、刑事处罚,并逐渐在社会上“打”出了名气,特别是2000年4月,桂某伙同杨某、吴某为、朱某峰将修水城南混得最有名气的王某平砍伤,因其心狠手辣,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就此在社会上“声名鹊起”。

  “2000年04月23日晚,桂某带着三名“兄弟”与王某平等十几人发生械斗,王某平被持刀砍伤,受伤部位有右手前臂,左手中指,头部,后背,其中右手前臂被砍断,头部颅骨骨折。”办案民警介绍,这场械斗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其恶劣的反响,普通老百姓见了他们都避而躲之。

  自此以后,为了扩大组织规模, 桂某大肆笼络一大批两劳前科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了实施违法犯罪的“攻守同盟”,该恶势力组织以暴力为依托,在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农贸市场等行业有组织地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牟取经济利益,逐渐发展壮大为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成员大部分都是有前科的,都很能打,有些是在武校练过的。”办案民警说。

  随着组织规模的逐渐壮大,该组织也越发猖狂,频繁实施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重危害当地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2007年12月,修水县宁红大市场物业管理部潘某水等人在收取物业费时,因收费双方发生争执,潘某水打电话给桂某,桂某赶到后,与店主发生争吵,桂某拿起木棍打砸店内商品。随后打电话给熊某生和陈某,该二人携带钢管带领一伙人将店铺的电视机、高压锅砸烂后,扬长而去,桂某、熊某生和陈某等人的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

  该组织连路边摆摊的小贩都不放过,通过收取所谓的“摆摊费”进一步敛财。2010年至2018年7月份期间,该组织成员梁某喜在修水县鑫隆蔬菜批发市场门口及两边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向菜农收取摆摊费,费用自5元至几十元不等,菜农们因为怕被报复,也只能乖乖就范。

  同时,该组织还以威胁恐吓的方式强迫在自家铺面内摆摊的杨某等人每个月交纳300元钱的费用,否则的话就将杨某的刀、秤收缴不让他们继续在做生意。杨某迫于威胁,只能按他们的每月上缴。截止至2018年5月份,桂某等人共向杨某等人收取费用5万余元。

  该组织通过欺压群众,收取保护费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也为其组织下一步发展做好铺垫。为了谋取更多的经济利益,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插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农贸市场等行业,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抢占市场谋取暴利,迅速地扩大和积累了组织的经济实力。“以桂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插手客运班线后,给偏远地区的群众出行带来了极大的不便。”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该组织为了达到垄断客运班线的目的,多次通过暴力手段制造多起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致使多地村民出行不便。

  在利益的驱使下,该组织通过非法手段打压竞争对手,从而达到垄断市场的目的。“他们当时几乎垄断了修水的水碳市场,而光是水碳这一块,该组织违法获利400余万元。”办案人员说,2018年10月12日,修水县公安局在多次收到关于反映该组织涉嫌违法犯罪的相关线索后,正式组织立案侦查。

  警方在调查中发现,该组织在发展过程中,以桂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先后在县城及周边乡镇等地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其中敲诈勒索5起、寻衅滋事3起、强迫交易6起、故意伤害4起,窝藏包庇2起,其他违法案件1起,严重影响了当地社会经秩序和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

  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2019年4月29日,修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桂某等30名被告人,以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窝藏罪等8项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该案经修水县人民法院一审,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处被告人桂某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其他25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刑罚。

  来源:九江政法、修水公安、九江报业融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