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上午,“错换人生28年案”将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姚策及其亲生父母要求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公开道歉,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每人60万、抚养非亲生子抚育费28万、已产生医疗费74万及判决后医疗费等共计约300万元。
澎湃新闻从姚策方代理人、北京市一法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处获悉,9月9日,原被告双方曾交换证据,并在法院进行调解,但分歧很大,没有结果。
据澎湃新闻此前报道,2020年3月,28岁的江西人姚策确诊肝癌,其母蒋明丽(化名)决心割肝救子,检验时,发现自己并非姚策亲母。后经证实,28年前(1992年),蒋明丽在河南省开封医专第二附属医院(现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生下一名男婴,男婴被护士抱去婴儿房照管。三天后出院时,她们从护士手中接过孩子抱回家。2020年4月,蒋明丽夫妇在河南省驻马店市找到亲生儿子郭威。郭威的“爸妈”郭仁宽(化名)夫妇,则与亲生儿子姚策相认。
澎湃新闻注意到,姚策方共提起两起诉讼,案由均为“侵权责任纠纷”,两份起诉状主张的赔偿金额合共3010087.31元。
两份起诉书称,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医护人员在对新生儿日常护理过程中,存在重大过失,使姚策脱离亲生父母监护,致使亲子关系遭受严重损害,使郭仁宽夫妇抚养非亲生子长达28年,医院应承担因此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及其他损失。此外,姚策因出生时被“错抱”,导致其脱离亲生父母监护,未被尽到严格的乙肝加强治疗,致其年仅28岁就罹患肝癌晚期,医院应赔偿医疗费用等。
今年4月,“错换人生28年”引起媒体关注,河南大学和开封市卫健委展开联合调查。对此,周兆成律师表示,至今,联合调查组未公布调查结果。
周兆成律师指出,该案焦点,是究竟如何抱错的,以及姚策罹患肝癌与医院过错的关系。9日在法院交换证据和质证时,医院在答辩状中指出,抱错行为发生在医院,但不排除其他因素造成。
周兆成称,据其了解,生产前,医院对姚策亲生母亲进行过乙肝两对半的检测,但目前没有找到检测报告,这样关键的病历证据遗失的话,不利后果应由医院承担。他们认为,姚策罹患肝癌,核心原因是其出生后医院没有及时打乙肝防御针。而医院认为,姚策在母婴体内就已感染乙肝,所以打不打乙肝疫苗,不会影响其乙肝的结果,他们对此不认可。
周兆成律师介绍,其原本接受双方家庭共6人委托。不过,姚策从两岁半就罹患乙肝,到后来患癌、寻亲,到现在,其养父母一直饱受精神伤害,因情绪崩溃,他们暂时退出了此次诉讼,但会作为证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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