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都市报讯 高译丹、全媒体记者章娜报道:11 月 1 日,记者从江西省生态环境厅获悉,9 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同比下降,11 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均上升,优良天数比例为 93.9%,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据介绍,9 月,全省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为 26 微克 / 立方米,同比下降 21.2%,11 个城市 PM2.5 月均浓度同比均下降;优良天数比例为 93.9%,比去年同期上升了 32.1 个百分点,11 个城市优良天数比例同比均上升。

  11 个设区市 PM2.5 月均浓度排名为:萍乡市、抚州市并列第一,南昌市、景德镇市、赣州市并列第三,吉安市第六,鹰潭市、宜春市、上饶市并列第七,新余市第十,九江市第十一。瑞金市等 110 个县(市、区)PM2.5 月均浓度达到二级标准(全省 111 个县(市、区),含湾里、庐陵新区以及 9 个高新开发区 / 经济技术开发区),排名前十(出现并列一并列入)的依次为:瑞金市、南城县、婺源县、南丰县、资溪县、靖安县、崇仁县、德兴县、上犹县、定南县、寻乌县、井冈山市、广昌县、玉山县、弋阳县。

  9 月,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优,断面(点位)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 96.7%;主要河流中,东江水质为良好,其余 8 条河流水质均为优。主要湖库中,柘林湖水质为优,鄱阳湖和仙女湖水质良好。75 个国家考核断面(点位)水质优良比例为 96.0%,高于我省 2019 年水质优良比例 84.0% 年度考核目标;全省设区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 100%;“ 五河 ” 和东江源头保护区出水断面水质功能区达标率为 90.9%;设区市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 100%,县(市、区)跨界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 97.5%。

  9 月,全省 11 个设区市地表水国考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从好到差排名为:吉安市;宜春市;景德镇市;九江市;抚州市;赣州市;南昌市;上饶市;萍乡市;新余市;鹰潭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