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基金监管

  加大曝光力度

  发挥震慑作用

  营造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宜春市医疗保障局现通报

  29起欺诈骗保典型案例

  具体如下

  ↓↓↓

  1。袁州区慈化镇花木村吴建文卫生所存在上传虚假医保处方信息,药品进销存不符等违规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终止医保服务协议。

  2。樟树市鼎生元中医医院存在降低入院指征、过度治疗、滥用理疗项目,重复收费、多记收费,目录对应错误,超限制性用药,无资质执业,不合理诊疗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81057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181057元,并责令整改。

  3。江西昌盛大药房樟树临江店存在系统不健全,财务管理缺失,进销存管理不规范,串换药品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0000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10000元,并责令整改。

  4。樟树市经楼镇中心卫生院存在门诊大处方、低价项目高套、超限制性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8414.83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38414.83元,并责令整改。

  5。丰城市坪湖卫生所存在超标准收费、进销存不相符等违规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对其作出5000元罚款的违约处理,约谈其法人并责令整改。

  6。丰城市白土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串换项目收费,超限制性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5178.9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25178.9元,并处行政处罚50357.8元。

  7。丰城市壹药堂平价大药店存在摆放日用品、药品库存不符等违规行为。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对其作出5000元罚款的违约处理,约谈其法人并责令整改。

  8。靖安县中医院存在项目对应错误、打包收费、超限制性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60971.86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160971.86元。

  9。靖安县罗湾乡中心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项目对应错误、超限制性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4953.4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4953.4元,并处行政处罚5523.12元。

  10。宜春市昌盛大药房有限公司靖安站前店存在串换药品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612.35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2612.35元,并处行政处罚4624.7元。

  11。高安市伍桥镇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低价项目高套、套餐式检查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7300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7300元,并处以行政处罚14600元。

  12。高安市汪家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无指征住院、超限制性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6100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6100元,并处以行政处罚12200元。

  13。高安市龙潭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低价项目高套、超限制性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5100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15100元,并处以行政处罚30200元。

  14。上高县田心中心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6888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26888元,并处行政处罚53776元。

  15。上高县昌盛大药房朝阳路店存在串换药品、中药饮片单味销售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345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3345元,并处行政处罚6690元。

  16。宜丰县復康医院存在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项目对应错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35883.8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35883.8元,并处行政处罚71767.6元。

  17。宜丰县芳溪镇芳溪村卫生所存在家庭式刷卡、串换项目、虚假收费、摆放/销售生活用品和化妆品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972.6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1972.6元,并处行政处罚3945.19元。

  18。宜丰县新昌镇流源村以明卫生所存在留存扣押社会保障卡、串换项目、虚假收费、家庭式刷卡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925.7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1925.7元,并处行政处罚3851.4元。

  19。铜鼓县港口乡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限制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5829.16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5829.16元,并处行政处罚11658.32元。

  20。铜鼓县带溪乡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限制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0085.98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10085.98元,并处行政处罚20171.96元。

  21。铜鼓县三都镇中心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限制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9726.76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19726.76元,并处行政处罚39453.52元。

  22。铜鼓县永宁镇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超限制用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4464.81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24464.81元,并处行政处罚48929.62元。

  23。铜鼓中山医院存在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串换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13171.16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113171.16元,并处行政处罚140726.72元。

  24。铜鼓惠民精神病医院存在串换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64729.6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64729.6元,并处行政处罚129459.2元。

  25。铜鼓县温泉镇凤山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存在串换药品、集中刷卡、进销存台账不完善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7701.84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7701.84元,并处行政处罚15403.68元。

  26。铜鼓县温泉镇石桥村卫生计生服务室存在串换药品、集中刷卡、进销存台账不完善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4281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4281元,并处行政处罚8562元。

  27。万载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存在科室外包,以免费接送、免费吃住等虚假宣传诱导贫困人口低标入院、小病大养、免费住院,挂床住院、虚记费用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406930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406930元,并责令整改,暂停医保业务2个月,在2019年“回头看”检查中发现该院整改不到位,仍存在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重复收费等问题,取消该院2020年医保住院结算服务。

  28。万载县白良镇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医保目录对应错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5285.08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15285.08元,并责令整改。

  29。万载县岭东乡卫生院存在超标准收费、医保目录对应错误等违规行为,涉及医保基金21204.4元。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医保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由医保部门追回医保基金21204.4元,并责令整改。

  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关系到社会安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欺诈骗取医保基金是典型的违法行为,既严重损害广大参保人员的利益,也危害医保制度的可持续发展。坚决防范和打击违规违法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确保基金安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全市各“两定”医疗机构要以此为警示,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强医疗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来源:宜春市医疗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