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涨钱了!

  近日

  江西公布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决定从2021年4月1日起

  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

  综合考虑江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物价指数、低收入劳动者的生活状况等因素,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一类区域由1680元/月调整为1850元/月,二类区域由1580元/月调整为1730元/月,三类区域由1470元/月调整为1610元/月。同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将一类区域由16.8元/小时调整为18.5元/小时,二类区域由15.8元/小时调整为17.3元/小时,三类区域由14.7元/小时调整为16.1元/小时。

  调整后,适用一类区域的为南昌市的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青山湖区、红谷滩区、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适用二类区域的为南昌市的新建区、南昌县,九江市的浔阳区、濂溪区、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德镇市的珠山区,萍乡市的安源区、湘东区、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余市的渝水区,鹰潭市的月湖区、贵溪市,赣州市的章贡区、南康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宜春市的袁州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市的信州区,吉安市的吉州区,抚州市的临川区、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临新区。

  其他县(市、区)适用三类区域。

  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继续包含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赣江新区各区域的最低工资标准类别按行政区属地执行。

  今年将成最低工资调整大年?

  2020年,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基本“冻结”,绝大多数省份未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最低工资标准重启上涨,有何考量?

  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对记者表示,按照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两到三年调整一次,去年大多数省份没有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主要是受到疫情的冲击,经济增速放缓,考虑到企业的困难,在此背景下自然暂缓了最低工资标准的上涨。

  苏海南认为,2021年中国经济持续向好,国际国内预判今年经济增速会高于去年,在新的形势背景下,再加上去年多数省份没有调整最低工资,有的省份可能自2019年就没有调整,所以,今年多地纷纷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既有经济增速回暖的支撑,也是遵循最低工资制度规定调整频次的政策要求,更是促进企业低工资劳动者提高收入的现实需要。

  苏海南表示,最低工资调整要处理好保障职工最低劳动报酬权益和企业承受能力这两者之间的平衡关系,既要满足保障低收入劳动者及其赡养人口基本生活的需要,又要确保企业能够承受最低工资上涨推动的人工成本增加并实现可持续发展,这两者要把握好一个相互协调平衡的度。

  来源: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