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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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大计,教师为本

  近年来

  江西各地创新思路、灵活运用政策

  为在编教师返乡任教开辟绿色通道

  相继推出“归巢计划”、“归雁计划”等举措

  圆梦小家,让乡村教师不再家校两头跑

  让每一位愿意返乡任教的在编在岗教师

  收获更多幸福感和获得感

  近日,江西又有多地发布“归雁计划”!

邓丽娜/图邓丽娜/图

  宜春市宜丰县

  为切实解决宜丰籍在外县任教的

  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

  因夫妻两地分居、照顾体弱多病父母或子女

  而申请调回宜丰县学校任教问题

  根据宜丰县公办学校教师编制情况

  本着公开平等、学科需求、择优接收、对口安置的原则

  拟选调29名教师“归巢”

  一起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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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丰县2021年教师“归巢工程”公告

  根据《宜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丰县教师“归巢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府办发〔2018〕50号)文件精神,实施2021年教师“归巢工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接收原则

  为切实解决宜丰籍在外县任教的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因夫妻两地分居、照顾体弱多病父母或子女而申请调回本县学校任教问题,根据全县公办学校教师编制情况,本着公开平等、学科需求、择优接收、对口安置的原则,拟选调29名教师“归巢”。

  二、“归巢”申请条件

  1。“归巢”申请对象户籍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本人是宜丰户籍的;

  ②已婚的夫妻一方是宜丰户籍的;

  ③父母(含配偶父母)是宜丰户籍的。

  2。“归巢”申请对象身份需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①县外任教满5年的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

  ②取得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

  ③年龄在35周岁以下(2021年8月31日之前未满35周岁);具有中小学一级教师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2021年8月31日之前未满40周岁);具有中小学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2021年8月31日之前未满45周岁);

  ④学历要求:任教学段是小学的要达到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层次学历,任教学段是初中、高中的要达到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层次学历;

  ⑤持有相应及以上层次教师资格证;

  ⑥爱岗敬业,服从分配;

  ⑦根据我县实际需求,2021年只接收中小学语、数、英等主科教师,不接收音体美等副艺科教师(具体名额见附件1)。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归巢”范围:

  ①入职以来年度考核及近五年来师德考核有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等次的;

  ②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③因身体原因不能正常工作的;

  ④近三年业务综合考核排名均列所在学校或乡镇的后三分之一的;

  ⑤其他有不宜调动情形的。

  三、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

  7月29日前,符合条件的教师自愿向县教体局提出书面申请。申请所需材料:

  申请教师到宜丰县教体局人事股领取调动申请表,提供调动申请报告、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及聘任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

  1。聘用人员登记表或录用文件;

  2.2021年5月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需提供缴费明细表,并加盖学校公章;

  3。近三年业务综合考核排名证明:复印近三年学校或乡镇考核排名表,复印件需加盖学校或乡镇公章;

  4。入职以来每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备案表及近五年来师德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

  (二)资格审查

  7月30日,根据申请教师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及聘任证、当年社保医保及住房公积金缴交证明、业务考核排名证明、所获荣誉证明材料等,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初审。

  (三)面试考核

  经初审合格的教师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形式为无生试讲,面试时长20分钟,面试内容可提前准备。 面试时间为8月5日上午8点,地点为新昌三小 ;面试设最低入围分数线,面试成绩低于75分(满分100分)的取消资格。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在编制计划内,择优录取。面试工作由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县委编办共同参与。

  (四)商调及入编

  根据全县教师编制空缺情况,按照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调入。由县人社局、县教体局对拟调入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后由县人社局发商调函办理调动手续,待提交县编委会研究同意后,再办理入编手续。

  (五)安置分配

  县教体局根据全县各学校教师需求及编制情况,统筹安排,科学合理安置“归巢”教师。

  中共宜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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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拟调入宜丰教师情况登记表

  新闻多一点

  支持乡村教师回原籍任教,开辟绿色通道

  2015年12月,江西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西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实施办法》(赣府厅发〔2018〕76号),文件指出,要推动城乡教师交流,支持乡村教师回原籍任教,保持乡村教师队伍稳定。其后,各地根据文件精神,陆续制定本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以及出台县外乡村教师回原籍乡村学校任教相关政策。

  《实施办法》第21条提及,“支持乡村教师回原籍任教。对在原籍以外县任教满5年的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因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等问题,申请调回原籍乡村学校任教的,各地政府有关部门在有编有岗的情况下,要开辟绿色通道予以办理,保持乡村教师队伍稳定。”其中有几点要求:一是在原籍以外乡村学校任教满5年;二是在编在岗公办学校教师;三是申调原籍有空编空岗。

  据了解,“归雁计划”较多安排在每年五至七月,调入流程如下(具体以各县区实施细则为准):

  原籍县区人社局开具《商调函》

  ↓

  任教学校所在县(市、区)人事、教育部门办理手续

  (出具人事介绍信、工资介绍信)

  ↓

  原籍县区人社局开具介绍信

  ↓

  原籍县区教体局人事股办理调入上岗手续

  ↓

  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

  来源:江西发布综合宜丰发布、问政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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