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近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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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第9号)

  10月30日,我省上饶市铅山县出现突发疫情,报告1例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九江市柴桑区报告1例与铅山突发疫情关联病例。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分析研判和流调溯源,按照省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最新要求,为科学精准落实防控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021年10月19日(含)以来,有铅山县旅居史的人员,应及时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组)报告,自离开之日起,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开展不少于2次的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期的前7天,隔日开展1次核酸检测。

  二、2021年10月19日(含)以来,有上饶市(除铅山县外)旅居史的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组)报告,自离开之日起,按照填平补齐原则,实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开展不少于2次的核酸检测。

  三、2021年10月29日(含)以来,有九江市柴桑区、八里湖新区旅居史的人员,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组)报告,自离开之日起,做好7天个人健康监测,并开展不少于1次的核酸检测;期间尽量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外出时请规范佩戴口罩。

  四、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和已有本地阳性病例报告地区来抚返抚人员应主动向社区(村组)、单位报备,途中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并携带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抚后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避免流动。省外来抚返抚人员,抵抚后鼓励主动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五、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自己和家人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应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不得自行购买药物服用,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六、经流行病学调查,确定为新冠肺炎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落实防控措施,不适用以上防控政策。

  七、此前抚州市及下辖各县(区)有关规定与本通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附件:关于启用抚州市体育中心核酸采样点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的通告

  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2021年11月2日

  附件

  关于启用抚州市体育中心核酸采样点开展重点人群核酸检测的通告

  根据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近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1年第9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人员健康监测,便捷来(返)抚州市中心城区群众核酸检测,现决定于11月2日下午起启用抚州市体育中心核酸采样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

  11月2日下午起,之后每日工作时间为8:30—19:30。

  二、采样地点

  抚州市体育中心(抚州市临川大道1111号)。

  三、采样对象

  1。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和已有本地阳性病例报告地区来抚返抚人员(需集中隔离和居家隔离人员除外);

  2。黄码人员以及按防控要求需要落实居家健康监测人员;

  3。省外来抚返抚愿检尽检人员。

  四、检测费用

  免费。

  五、注意事项

  1。所有需核酸检测人员需带好身份证件,采样对象前两类人员不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检测采样点。

  2。在抚州市体育中心核酸采样时,请自觉听从现场工作人员协调指挥,主动配合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检测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

  3。请广大市民全程佩戴口罩,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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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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