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各地担当作为、争先创优,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根据《中共江西省委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0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先进市、县(市、区)的通报》(赣委〔2021〕473号)和确定的奖励标准,省财政下达2020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先进市县奖励资金1.43亿元,对受表彰的先进市、县(市、区)予以奖励,激励其进一步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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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丨来源:江西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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