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谢慧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宜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宜阳新区管委会、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任命:

  谢慧同志为宜春社会主义学院院长;

  刘方全同志为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免去其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王翔同志为市应急救援保障中心主任,免去其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彭梅艳同志为市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艾山吐尔地·巴哈依同志为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范长春同志为市水利局副局长;

  邹建军同志(海军潜艇第二基地三十二艇员队上校副艇长转业)为市水利局副局长(正团);

  毛文昌同志(96735部队上校参谋长转业)为市林业局副局长(正团);

  曾春同志为市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易帮碧同志为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国兵同志为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罗文静同志为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试用期一年);

  王祥同志为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帅琼同志为市政府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子文同志为市袁锦水利工程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艾红云同志为市硒资源开发利用中心(市农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帆、熊灵芝同志为市科学院(江西富硒产业研究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易必钧同志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蔡宜萍同志的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职务;

  张爱生同志的市林业局副局长职务;

  吐尔孙江·木合塔尔同志的市教育体育局副局长职务;

  欧阳小明同志的市物价工作专职副主任职务;

  吴哲同志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黄少波、刘启明同志的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詹小林、徐新发同志的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吴爱民同志的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彭辉同志的市人民医院副院长职务;

  张玲同志的市广播电视台副台长职务;

  熊艺平同志的市科技情报所(生产力促进中心)所长(主任)职务;

  陈应德同志的市林业科学研究所所长职务;

  汤辉同志的市妇幼保健院院长职务。

  2022年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宜春市人民政府